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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营改增”背景下如何加强地方税收税源管理增加财政收入的建议
来源: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8-04-10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第九届攀枝花市仁和区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第3号 提 案
题 目 关于在“营改增”背景下如何加强地方税收税源管理增加财政收入的建议
提 案 人: 界别: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相关情况(□内注√表示“是”,未注者视为“否”):
□经过调研 □他人委托 □首次提出 □多次提出
希望办理的承办单位:区地税局、区国税局、区财政局
提案日期:
集体提案单位:经济界 签章:
联 系 人:苟向东
联系电话:13982325697
提案日期:2018年1月18日
以下由提案审查机构填写
主 题 词:
审查意见: □立案 □意见转送
主办单位: 会办单位:
分办单位:
联名提案人需了解提案内容,同意后请工整签名
联名提案人姓名 |
界别 |
通讯地址 |
苟向东 |
经济界 |
仁和区政协 |
张云福 |
经济界 |
仁和区烟办 |
付 勇 |
经济界 |
仁和区地方税务局 |
陈公林 |
经济界 |
仁和区政协 |
康 冬 |
经济界 |
区发改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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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2016年5月1日起,“营改增”全面推开,这对减少重复征税、推动经济转型、优化税制结构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然而,作为地方财政收入主体税种的营业税也将彻底退出历史舞台,地税系统的业务将极度萎缩,无疑会对地税收入乃至地税征管方式的改变产生巨大的冲击,如何应对“营改增”对地税税源的影响,积极发挥地方收入促进经济发展的职能,成为当前急需解决的问题。 基于以上背景,根据仁和区税收征管和税源管理的现状进行调查研究和客观分析,提出如下建议:
一、切实增强地税部门履职保障。一是大力支持地税部门转变征管方式。“营改增”后,地税部门今后可能会形成以征管庞大的自然人为主体的税源格局,以往建立的以企业纳税人为主体、分行业精细化管理模式将不再适用,地税部门急需健全和完善自然人纳税体系;同时也失去了“以票控税”这个有效手段,如何管住管好地税征管的税种,必须要创新方法、尽快建立“信息管税”新型征管模式;此外,随着税制改革逐步到位,也会承接一些新的税种(2018年开征的环境保护税、水资源税),需要重建征管体系。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我国已有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以政府规章等形式制定实施税收保障条例、办法、综合治税意见以及信息共享规定,为构建综合治税体系、促进税收征管工作开展提供了制度保障,全社会初步形成了税收制度法制化、税收管理社会化、税源监控多元化和社会监督全民化的综合治税新格局。为此,建议地方党委政府将地方税收治理体系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地税部门工作经费保障、部门及社会协税护税机制、涉税信息共享等制度,组织开展地方税收重大课题调研,为新形势下地税部门发挥职能提供保障。二是推动落实部门合作协作。从目前情况看,部门间的税收合作协作,单靠税务部门推动力度有限,难以形成合力。建议政府牵头,强化对国地税合作的组织领导,推动国地税深度合作,借助共建窗口和合作机制,实现地税征管的小税种与增值税等主体税种“同窗同征”;通过与工商部门的股权转让信息共享,实现对个人股权转让税收的同步征收;通过与公安、房管、国土部门的合作,实现对房屋出租、土地等情况动态监管,促进对相关税收的有效征管;加强与公安部门的合作,把车船税等小税种管住管好;建立乡镇协税护税机制,凡有重大项目、非农项目,请乡镇在交地同时将拆迁补偿资料传递至地税部门,以利于地税及时组织耕地占用税入库。对于非农项目,在日常工作中,请乡镇及时将新竣工投产的企业通达地税部门,以利于地税加强对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的管理。三是建好信息管税技术平台。从税收发展方向来看,建立一个完善的涉税信息共享平台是地税部门履行好征管职责的重要保障。建议政府牵头,推动部门信息整合和交换,以全区综合治税平台为载体,加大工作力度,督促相关部门积极参与,及时更新完善基础涉税信息,夯实信息管税基础。根据税源变化趋势,建设房产税税源管理等信息系统,增强对房产、土地等税源控管。
二、增强地方财力支撑。一是科学合理下达税收计划。当前仁和区经济正处于结构调整的关键期,工业企业经营困难、效益较差,三产业规模不大,新型产业培育需要大力支持,税收处于下行通道,在税收上应该放眼长远,制定科学合理的税收计划,加大税源培植力度,支持企业渡过难关。二是要努力培育地方税主体税种。主体税种丧失后,地税管理的税种规模小、零星分散,税收收入更难掌控,做大收入规模更加艰难。从历次税制改革情况看,没有主体税种,难以形成税收收入体系,今后地方税体系建设急需解决的问题就是培育新的地方税主体税种。目前普遍的看法是个人所得税有望成为取代营业税的第一地方税税种。从税制改革方向看,将按照分类与综合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改革思路扩大个人所得税的征收范围。因此,要培育地方税主体税种,必须要增强紧迫感,加大投入、做好各种准备,不能让营改增后地税工作出现“空窗期”。三是支持地税部门做大税费总量。在分税制总体架构下,地方财政收入主要还是依赖地方税收,要增强地方财政收入,必须要稳步提高地税组织收入总量。长期来看,地方税体系完善后,地税收入主要还是靠税收,地税部门要通过提高征管质效来扩大组织收入规模。但在税制改革的过渡期,地税收入也需要通过代征政府性基金等渠道充实。建议未雨绸缪,立足长远,落实《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将依法保留、适宜由税务部门征收的行政事业收费、政府性基金等非税收项目,改由地税部门统一征收”要求,将建立地方税体系与清费立税,如水资源税改革等结合起来;对于一些可能进行“费改税”的政府性基金、如具有“准税收”性质的基金划归地税部门征管,甚至可以把一些地方征收的非税收入一并交由地税部门征收。既可以发挥地税部门组织、信息、管理优势和征收经验,提高基金的征收率;又可以通过实施“税费同管”,更好实现“费改税”后征管的无缝对接,减少税制改革的震荡;还可以通过代征手续费,来解决营改增后地税收入规模锐减而带来的工作经费严重短缺的问题。四是扶持好本土企业,抓好总部经济落地。由政府牵头,制定具有长效机制的财政激励办法,凡是本土企业达到标准的,即兑现奖励,让他们有获得感、归属感,同时可以更多吸引优良企业落户仁和。在扶持好本土企业的同时,制定出仁和特有政策,用政策吸引总部企业心甘情愿落户仁和。
三、狠抓项目建设助推经济转型升级。经济转型发展绝非一朝一日,是一个漫长的过程。要抓住四川项目建设年契机,狠抓项目建设。一是通过抓一批发展前景好的大项目落地,带动全区传统产业“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激发支柱企业走出困境、焕发生机,解决近年来传统产业税源匮乏的问题,夯实税收可持续增长的基础。二是通过抓一批效益好的大项目,尤其是大力发展资本技术密集型、含税高的新兴产业,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企业经济效益,增强纳税能力,解决传统产业的税收参与GDP分配比重过低的问题,培育新的税收增长点。三是坚定不移发展阳光康养、养老等服务业,推进城镇化,解决产业比例不协调的问题。服务业尽管产值比工业低、对GDP的贡献没有工业大,但一般来说没有库存,能够形成现实的税收,有利于壮大地方财政,也有利于促进就业和消费,是优化税收收入结构的重点。
四、盘活存量资产助推做大总量。“十三五”时期,建立完整的财产税制度是税制改革的一个着力方向,也会是今后地方税收收入的重要来源和保障。土地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税等税种,主要是对社会财富存量的征税,与本期GDP无相关性。社会财富的增加,可以归结为两个方面,一是聚集更多的社会人口,扩大经济规模;二是增加个人收入,提高财富总量。攀枝花是一个在特殊时期建立起来的资源型工业城市,人口不多、土地等资源有限,要想让社会财富转换为税收,就必须在盘活存量资产上下功夫。一是盘活土地、房屋等资源。目前的税制,土地、房屋用于生产经营才产生税收。要通过招商引资,吸引外部资金到仁和发展实体经济,把土地等资源利用起来;大力发展消费型的现代服务业,吸引外地人口到仁和消费,解决闲置房屋利用的问题。二是通过大力发展经济、破解收入分配难题,提高个人收入,增加家庭财产。三是鼓励大众创新创业。激励社会积极参与投资和创业,盘活个人闲置资产,活跃市场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