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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关于仁和公园安装路灯及路口修建天桥的建议》(第56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1-04-22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对《关于仁和公园安装路灯及路口修建天桥的建议》(第56号提案)的答复
×××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仁和公园安装路灯及路口修建天桥的建议》(第56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公园门口到山顶沿路安装路灯的建议
目前,仁和公园由攀枝花市鑫森商贸公司进行承包管理,我区负责监管。我区已与仁和公园经营负责人进行沟通,该公司表示计划投资300万元对园内植物配置分类、休憩设施、灯光、喷水等公园设施进行全面更新,届时区综合执法部门将对仁和公园升级改造进行监督和技术指导并给予适当支持。
二、关于公园路口与大河路修建人行天桥的建议
经与市级部门沟通,根据《城市人行天桥与人行地道技术规范》(CJJ69-95)中的有关规定:路段上过街行人超过5000P/h(每小时人流量),才达到设置天桥的需要,因该路口人流量较少,未满足规范要求,且周边人行道宽度较窄,无足够空间修建人行天桥,暂不满足建设条件。
感谢您对仁和区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