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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关于把仁和城区分散老旧公房纳入仁和区危旧房棚户区改造的建议》(第38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1-04-22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对《关于把仁和城区分散老旧公房纳入仁和区危旧房棚户区改造的建议》(第38号提案)的答复

 

×××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把仁和城区分散老旧公房纳入仁和区危旧房棚户区改造的建议》(第38号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2019年开始,国家对棚改政策进行了调整,2019年度我区无符合政策条件的棚户区改造项目。

同时,按照2018年攀枝花市住房改革和保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攀枝花市城区棚改范围内公房改造实施方案》要求,公房由实际管理单位开展清退,国有资产主管部门和产权单位全力配合,再移交属地政府征收。另外,公房属于国有资产,房屋产权不予认定给个人,公房被征收后,实际产权单位按照国有资产分级管理的原则,分别依法按照程序注销国有资产。

下一步针对辖区内确有安全隐患的公房,将根据要求,由房屋产权单位将公房内居住人员进行清退后,将房屋进行拆除,对公房内无能力购房且符合公租房租住条件人员,通过申请公租房解决住房问题。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攀枝花仁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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