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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关于加快仁和镇总发村立新村农民宅基地规划的建议》(第27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1-04-21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对《关于加快仁和镇总发村立新村农民宅基地规划的建议》27号提案的答复

 

×××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仁和镇总发村立新村农民宅基地规划的建议》(第27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经核实《攀枝花市总发片区(乐弄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2018版)》《攀枝花市钒钛新城概念性规划》《攀枝花市仁和镇局部(原总发乡)总体规划修编(2019-2030)》《攀枝花市仁和镇局部(原总发乡)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2019-2030)》,总发村乐弄片区大部分区域划入钒钛新城范围,剩余部分用地位于乐弄片区控规范围,总发村、立新村集镇区域用地位于仁和镇局部(原总发乡)控制性详细规划范围。上述规划区范围的土地区政府将结合城市开发进程有序推进拆建安置工作。上述规划区外区域,按照国土空间规划相关文件关“在城镇开发边界外编制实用性村规划”的要求及《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印发﹤攀枝花市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攀资源规划函〔2019320号),乡镇政府结合发展需要编制实用性村规划,在村规划中统筹安排宅基地用地规模和布局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订)、《农业农村部 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农经发〔20196号)、《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和住房建设管理的通知》(川农〔202043号)相关要求,仁和区政府积极推进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工作,组织相关部门研究并下发了《攀枝花市仁和区农业农村局攀枝花市仁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仁和区分局关于印发﹤仁和区农村宅基地审批和住房建设管理暂行实施办法﹥的通知》(攀仁农〔2020126号),乡镇政府依法按程序开展辖区内农村宅基地审批和住房建设管理的相关工作。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系和支持。

                   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10月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