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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关于解决仁和区垃圾清运费用相关问题的建议》(第18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1-04-21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对《关于解决仁和区垃圾清运费用相关问题的建议》(第18号提案)的答复
×××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仁和区垃圾清运费用相关问题的建议》(第18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增加垃圾清运的财政支出及收取垃圾处理费的建议
现各乡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费用(含垃圾清运)已纳入区政府每年财政预算。为弥补财政资金投入不足问题,各乡镇一方面根据(攀价费〔2007〕115号)文件精神,结合实际情况和“村规民约”收取垃圾处理费,现中坝、同德、大田、福田和啊喇等乡镇已取得一定成效。另一方面,部分乡镇也积极争取了社会资金投入。2020年,结合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改革,区政府拟将城乡垃圾清运费用纳入财政补助范围,进一步整合资金,提高保障水平调动群众参与积极性。目前,该补助方案已经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待区委常委会审议后执行。
二、关于将同德镇、福田镇、布德镇、太平乡的垃圾运至西区垃圾中转站处理的建议
同德镇、福田镇、布德镇、太平乡的生活垃圾已于2020年3月交由西区垃圾中转站处理,转运费60元/吨,并由仁和区财政按实际生活垃圾转运数量统一计付生活垃圾转运费给西区财政。
感谢您对仁和区城乡环境治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