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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仁和区建立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的建议
来源:区政协 发布时间:2019-04-09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第九届攀枝花市仁和区委员会第 四 次会议
第 71 号 提 案
题 目 关于仁和区建立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的建议
提 案 人: 张洪梧 界别:特邀界
通讯地址: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检察院
联系电话:13908149913
相关情况(□内注√表示“是”,未注者视为“否”):
□√经过调研 □他人委托 □√首次提出 □多次提出
希望办理的承办单位:区司法局
提案日期:2019年1月22日
集体提案单位: 签章: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提案日期:
以下由提案审查机构填写
主 题 词:
审查意见: □立案 □意见转送
主办单位: 会办单位:
分办单位:
联名提案人需了解提案内容,同意后请工整签名
联名提案人姓名 |
界别 |
通讯地址 |
刘胜英 |
特邀界 |
区委群工局 |
侯宗安 |
特邀界 |
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
陈钢 |
特邀界 |
仁和区公安分局 |
刘玲 |
特邀界 |
仁和区城管局 |
倪立东 |
特邀界 |
区档案局 |
段守凤 |
特邀界 |
区扶贫移民局 |
向兴国 |
特邀界 |
区法院 |
李宗兰 |
特邀界 |
区审计局 |
案由:《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的意见》(教政法〔2016〕16号)指出: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以下简称实践基地)建设,是适应青少年法治教育目标要求变化,创新、完善青少年法治教育体制机制、方式方法的重要举措;是整合社会法治教育资源,推进法治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构建学校、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治教育体系的重要途径和有效载体。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把实践基地建设作为新形势下深入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的主要环节和重要任务。检察机关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要求各地采取切实措施,统筹推进建设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工作。2018年 6月,四川省检察院检察长冯键到仁和区检察院调研时,明确要求检察院要尽快在辖区建设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
从案发情况看,案件数量呈现上升趋势:仁和区人民检察院2016年共受理涉未案件6件 6人;2017年共受理涉未案件10件12人; 2018年共受理批准逮捕7件7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13件17人,未包括不达刑事责任年龄的青少年犯罪行为或校园欺凌行为。分析案发的原因,青少年法律意识淡薄很大程度直接导致青少年走上犯罪道路。如:在没有经济来源的时候,盗窃、抢夺、抢劫成为他们最有效、最简单、最直接的获取财物的途径。
据2018年春季学期统计,仁和区辖区共有57所小学及教学点、9所初中,高中1所,在校学生约22500余人。而当前学校在应试教育的大环境下,对学生的法治教育存在重视不够、教学模式单一、教育资源不足等问题。这就需要切实转变法治教育方式,充分利用校内外教育资源,提供实践性、互动式强的有效载体,全面提高青少年法治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
综上所述,创建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势在必行。通过创建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把法治教育融入学校教育的各个阶段,引导广大青少年学生从小树立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养成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思维习惯和行为方式,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青少年的共同追求和自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