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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仁和区老年体育健身活动中心或俱乐部的建议
来源:区政协 发布时间:2019-04-09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第九届攀枝花市仁和区委员会第 四 次会议
第 57 号 提 案
题 目关于建立仁和区老年体育健身活动中心或俱乐部的建议
提 案 人: 界别: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相关情况(□内注√表示“是”,未注者视为“否”):
□经过调研 □他人委托 □首次提出 □多次提出
希望办理的承办单位: 区教体局、区总工会
提案日期: 年 月 日
集体提案单位:第三学习活动组 签章:
联 系 人:李卫平
联系电话:13508224984
提案日期:2019年1月23日
以下由提案审查机构填写
主 题 词:
审查意见: □立案 □意见转送
主办单位: 会办单位:
分办单位:
联名提案人需了解提案内容,同意后请工整签名
联名提案人姓名 |
界别 |
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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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老年体育工作的意见》(川委办[2009]23号)和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进一步加强老年体育工作的意见》和《四川省全民健身条例》精神,建议建立仁和区老年体育健身活动中心或俱乐部,使我区老年人有参加体育健身活动的场地,促进老年人的身心健康。
我区老龄化的速度不断加快(2017年全区总人口23万,全区老年人口已达4万,占总人口的17.39%,并且老年人口比例每年还在不断扩大),迫切需求一个老年人活动场地供我区的老年人运动健身。但是,目前全区现有的体育场馆(室),如:新视窗体育运动中心、仁和阳光乒乓球俱乐部以及其它一些运动场馆,均是经营性的,没有一家是公益性的,缺乏适合老年体育健身的场所。因此,迫切需要建立一个公益性的老年体育健身活动中心或俱乐部,使党中央、国务院、省、市有关就进一步加强老年体育工作的意见落到实处,引导更多老年人参加体育活动,促进广大老年人的身心健康,使他们健康长寿、安度晚年。
建议:
1.应把建立老年体育活动中心或俱乐部纳入民生工程规划或计划。
2.遵循就陋就简的原则,利用闲置房屋或恢复原建房屋的使用用途,如:(1)原仁和武警营房(宝灵小区内)武警搬走已达12年之久(原属仁和区所建,由武警作营房使用);(2)80年代末90年代初仁和区在仁和桥头建立的仁和区工会俱乐部,可恢复其使用用途。
3.旧房改造:有长期不使用的属国有资产的旧房,经改造后又适合老年人体育健身活动的场所,可将其改造为仁和区老年体育健身活动中心或俱乐部。
4.使用和管理:由区教育体育局管理,仁和老年协会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