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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发挥“坝坝电影”作用的建议
来源:区政协 发布时间:2019-03-26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第九届攀枝花市仁和区委员会第 四 次会议
第 16 号 提 案
题 目关于切实发挥“坝坝电影”作用的建议
提 案 人: 晋弘月 界别: 妇女界
通讯地址:仁和区中坝乡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13982369610
相关情况(□内注√表示“是”,未注者视为“否”):
□经过调研 □他人委托 √首次提出 □多次提出
希望办理的承办单位: 区文广新局
提案日期: 2018年 1月 18日
集体提案单位: 签章: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提案日期: 年 月 日
以下由提案审查机构填写
主 题 词:
审查意见: □立案 □意见转送
主办单位: 会办单位:
分办单位:
联名提案人需了解提案内容,同意后请工整签名
联名提案人姓名 |
界别 |
通讯地址 |
邢旭 |
妇女界 |
区司法局 |
李玲 |
妇女界 |
区土地储备中心 |
李晓兰 |
妇女界 |
区妇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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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为丰富群众业余文化生活,由文广新局牵头聘用电影放映员,到各街道、乡镇播放电影,但实际效果不明显,主要表现为一是播放影片种类单一、内容老旧,没有与时俱进;二是播放影片未与村社文体活动相结合,监管力度不够,浪费资源;三是影片播放时间不固定,宣传范围窄、群众知晓率低,未达到预期效果。
建议: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从意识形态领域加强群众教育,丰富精神世界,建议切实发挥“坝坝电影”作用。一是与时俱进,丰富影片类型,及时跟新影片内容,比如播放《辉煌中国》、警示教育宣传片等;二是整合资源,加强监管体制,有痕迹化管理台账,同时与文体辅导员工作接轨,结合村社文体活动,加大影片播放宣传效果;三是固定电影播放时间,提高群众知晓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