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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关于对食品摊贩规范管理的建议》(第6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3-02-16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对《关于对食品摊贩规范管理的建议》(第6号建议)的答复
XXX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食品摊贩规范管理的建议》(第6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由区综合执法局牵头、区市场监管局等职能部门协作配合,对辖区内公共场所所在的食品摊贩进行规范管理的建议
区综合执法局牵头,每日调度和督促下沉至仁和镇、前进镇、大河中路街道的执法人员,对校园、车站、集贸市场、游乐场所、在建工地等重点区域进行巡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处理。同时,牵头组织区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仁和区分局、区教体局、仁和镇等部门对大河中学、民族中学、东风小学、四十九小学等重点地段开展流动食品商贩专项整治行动。截至2022年7月,共整治流动食品摊贩850余起。
二、关于制定食品摊贩规范管理办法,在特色地段划定或设定必要的摊位,定点定人定责,实施有效监管,积极引导他们守法经营的建议
区综合执法局已积极宣传告知符合条件的食品摊贩经营者主动到经营所在地的乡镇(街道)办理《食品摊贩登记卡》。同时,在不影响行人通行、无安全隐患、不影响交通秩序的区域设立必要的临时便民服务点,定点定人定责,实施有效监管,对未办理登记卡的流动食品摊贩及时予以清理。截至目前,已在仁和老街、五十一正好超市、前进镇南岭路等区域设置便民服务点。
三、关于加强日常巡查,随时发现随时处理违规经营的食品摊贩,形成长效管理工作机制的建议
为保持整治成效,区综合执法局牵头,区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仁和区分局、区教体局、仁和镇等部门已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按照职责分工,不定时组织执法人员对校园、车站、集贸市场、游乐场所、在建工地等重点区域进行检查监督。每月对检查记录进行汇总,不断总结经验,查漏补缺,确保长效管理取得实效。
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