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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关于加强大田石榴品牌创建的建议》(第46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3-02-16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对《关于加强大田石榴品牌创建的建议》(第46号建议的答复

 

XXX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大田石榴品牌创建的建议》(第46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在支持创建省级现代农业园区、从资金、项目等给予支持帮助方面,仁和区正在规划包装大田、平地、啊喇申报省级现代农业粮经产业园区,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支持;在加强对外推介,帮助搭建销售渠道,提高大田精品石榴攀果品牌知名度方面,大田镇已有大田石榴地理标志、榴在攀田商标等公用品牌,区农业农村局和大田镇政府共同推荐四川榴金时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和攀枝花市家人乐种植专业合作社加入攀果品牌联盟,大田镇的石榴种植主体都可以在申请授权的情况下使用大田石榴榴在攀田2个品牌。

下一步将加强大田镇申报现代农业市级园区、省级园区以及以石榴为主导产业申报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的指导服务;进一步推动大田石榴产品带上市,加强对大田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和追溯主体管理人员的技能培训和指导,促进大田石榴追溯应用能力提升强化和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应用,积极推广大田石榴产品追溯码+合格证+品牌Logo”模式,增强大田石榴产品的公信力充分利用农博会”“西博会”“绿色食品博览会”“地标产品博览会等各种展会契机,组织大田石榴的生产主体参展,提升大田石榴的知名度;区农业农村局将组织人员,配合大田镇政府和大田石榴协会,搞好石榴需求调研,并开展对大田石榴种植管理的指导和培训,同时争取项目资金,推动基础设施的完善,最终把大田石榴打造为仁和区乃至攀枝花市的一张响亮的产业名片,将大田石榴推向全省、全国。

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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