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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关于攀大高速项目在田堡村弃土场遗留问题的建议》(第23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3-02-16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关于攀大高速项目在田堡村弃土场遗留问题的建议》(第23号建议)的答复

 

XXX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攀大高速项目在田堡村弃土场遗留问题的建议》(第23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切实做好攀大高速公路征地拆迁和协调服务,区政府成立了仁和区攀大高速公路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交通运输局,负责建设协调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自机构成立以来,区交通运输局(区高协办)依照职能职责开展协调工作。

您反映的关于前进镇田堡村弃土场问题市、区高(协)建办分别于2020929日、20201111日、202128日召集区、镇、村、组等有关单位研究攀大高速7标弃土场遗留问题。20201016日、1026日市、区高建(协)办分别到前进镇田堡村落实攀大高速7标弃渣场复垦方案征求意见,并督促攀大高速7标按统一意见后的复垦方案实施。复垦实施期间区交通运输局(区高协办)多次协调施工单位与村组就实施部细节作协商调整,于202112月完成复垦,在攀大高速7标自行验收合格和四川攀大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复垦设计单位验收合格的基础上,已多次组织镇、村、组沟通协调交地还民工作,因临时用地超期补偿费用协商未达一致,未能有较快进展。

近期,市高建办、区交通运输部门先后组织2次会议专题研究攀大高速7标弃土场问题,目前土地可耕种面积减少、覆土厚度及土质等问题已基本解决,正在沟通协调双方,已经达成初步效果,计划于20229月完成协商交地。

感谢您对仁和区交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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