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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关于解决阳光家园小区停车难的建议》 (第37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1-04-21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对《关于解决阳光家园小区停车难的建议》

(第37号建议)

 

×××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阳光家园小区停车难的建议》(第37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阳光家园小区于2008年开发建设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现有车位已不能满足小区业主车辆停放需求。前期区政府安排区住建局和大河中路街道就小区停车场问题多次调研选址,拟在小区24栋旁的排洪沟处修建多层停车场。

但由于停车场拟占用土地属于前进镇农村荒地,在周边棚改房屋拆除后,已被统一纳入棚改腾空土地利用范围,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进行统一报批、收储和规划利用,目前该区域内农村集体土地正在进行土地报批相关工作。

下一步,我区将积极协调市级相关部门,争取政策支持,将停车场建设纳入该用地范畴。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