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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关于基层卫生室药品采购难的建议》 (第22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1-04-20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对《关于基层卫生室药品采购难的建议》
(第22号建议)的答复
×××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基层卫生室药品采购难的建议》(第22号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我区不建议由村卫生室自行到医药公司采购药品,主要有以下几条原因
(一)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是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向农村三级网底的延伸,是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全覆盖的重要内容,是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看病贵的重要举措,是一项惠民工作。攀枝花市卫生局、发改委、财政局《关于设置村卫生室相关问题的通知》(攀卫办〔2011〕510号)已明确要求,纳入规划设置的所有村卫生室必须实施基本药物制度,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药品零差率销售。并规定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应由乡镇卫生院统一代购基本药物,每月向乡镇卫生院报送药品采购计划,村卫生室自行到乡镇卫生院领取代购药品,并做好药品验收、销售记录。
(二)《处方管理办法》规定:“乡村医生按照《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的规定,在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乡村医生基本用药目录范围内开具药品处方。”大部分村医医疗技术服务水平均低于乡镇卫生院医师,村医使用的药品权限亦低于乡镇卫生院医师,村医自行到医药公司采购药品,存在不合理使用药品的风险。
(三)我区实行乡(镇)、村一体化服务制度,由乡镇卫生院一体化管理村卫生室,村卫生室自行到医药公司采购药品,存在村医私自加价销售药品风险,造成人民群众看病贵的问题出现。
二、建议措施
(一)乡镇卫生院加强村卫生室管理,加强村医培训,提高村医医疗服务水平。
(二)村卫生室适时了解属地村民就医需求,做好采购需求计划,上报所属乡镇卫生院,及时采购常见病所需药品。
感谢您对仁和区村卫生室管理工作的支持!
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