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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关于解决啊喇乡啊喇、官房社区三座小二型水库、库区承包土地成为水淹田的建议》(第4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1-04-20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对《关于解决啊喇乡啊喇、官房社区三座小二型水库、库区承包土地成为水淹田的建议》(第4号建议)的答复

 

×××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啊喇乡啊喇、官房社区三座小二型水库、库区承包土地成为水淹田的建议》(第4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仁和区共有水库92座,大多建成于上世纪五、六十年代。按照《四川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水库正常蓄水淹没范围内的土地均属于水库管理范围,在水库的管理范围内,禁止围库造地、围垦种植。但由于历史的原因,目前存在群众的承包地(有合法的土地证)位于个别水库库区淹没范围内的情况,造成水库正常蓄水与群众承包地耕种存在矛盾冲突,同时,库区淹没范围内耕种土地,存在蓄水与耕种矛盾,以及施肥与水环境等问题。

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水库规范化管理工作。近年来,加大了水库管理范围内土地管理工作力度:一是广泛宣传,每座水库设立公示公告牌,禁止在水库管理范围内从事与水库管理无关的活动;二是加快推进河湖划界,设立界桩、界牌,明确每座水库具体管理范围;三是加大涉水执法力度,对在水库管理范围内违法围垦耕种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您提出的“给予啊喇乡沙心水库、官房水库、箐头水库历史遗留50余亩水淹承包田征占用地转为水库用地项目资金支持的建议,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2020611日,区水利局、区财政局会同啊喇乡人民政府、村组相关人员赴现场进行调查核实,并现场讨论解决措施。由于历史原因,全区存在承包土地位于水库管理范围的土地面积较大,上级尚无资金以及政策支持,近年来区财政困难,要实现区财政出资对这部分土地征收有一定难度。目前可探索采取由区财政适当补助,村集体、受益群众共同筹资分批解决的办法,对目前具备条件的沙心水库可于2020年底前以村集体租赁的形式,租赁水库水淹田20亩,租期10年(900/.年),租赁期内,禁止耕种,所需资金按区财政50%补助支持解决。

下一步,进一步摸清底数,积极争取上级政策和资金支持,逐步化解其余水库类似历史遗留问题。

 

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8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