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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完善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内设机构的建议
来源:仁和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0-09-02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攀枝花市仁和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七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
(第055号)
领衔代表:李维青
(2020年5月17日在区十二届人大七次会议上)
标题:关于完善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内设机构的建议
事由:仁和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是在仁和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增设的机构,它是代表大会常设机构,闭会期间接受区人大常委会的领导,并向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它的主要职能是:向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属于社会建设委员会职权范围内的地方性法规、决议、决定草案和其他议案等十二项职能,需要联系的部门有区民政局、区司法局(社会管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应急管理局、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区教育和体育局(体育)、 区医疗保障局、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区残联等十二个部门和单位,需要监督的事项有200多项,工作任务量极大。现该委员会虽然有7名委员,但只有1名主任委员,其它委员都是兼职的,有各自的工作,委员会未设置办公室。
建议:为了更好的开展工作,发挥其职能,服务社会,建议设立社会建设委员会办公室,此办公室为行政(或事业)副科级单位,配备办公室主任1名、工作人员1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