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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个体工商户申报办理营业执照时强行社区介入不合理的建议
来源:攀枝花市仁和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9-07-03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攀枝花市仁和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
第45号
领衔代表:李如琼
(2019年1月24日区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上)
标题:关于个体工商户申报办理营业执照时强行社区介入不合理的建议
内容:个体工商户从事各项经营活动都需取得合法的营业执照这是无可非议的事,但在办理过程中,除经营户向工商部门提供相应的手续外,还需取得工商部门提供的必须由所在社区签字同意并加盖公章的相关资料(例:要社区办理的,同意租借房屋从事该活动;同意所选场地合理,同意从事该活动经营;同意该从事活动注册的活动名称等),如果社区没有按工商部门的要求完善材料,个体工商户就无法办理取得营业执照。
建议:
1、社区只是一个自治组织,提供的是服务和协调,没有任何权力和执法权,不该把责任全权推给社区。
2、个体户向工商部门提出申请,就该由该部门进行核实、审查;
3、个体户申请的项目是否合法、场地是否合理、注册的名称是否有效都应由相应的部门进行审核,而不是由社区同意加盖公章就可办理了,一但出事就推给社区责任,是推卸责任,不要把不合理的要求强加给基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