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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关于管控攀果大田石榴上市时间的建议》(第38号建议)答复的函

来源: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6-01-07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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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提出的《关于管控攀果大田石榴上市时间的建议》38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对于近年攀果大田石榴因上市时间过早,导致石榴品质差、消费者不认可及销售价格不稳定的问题,攀枝花市仁和区农业农村局联合攀枝花市仁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和攀枝花市仁和区大田镇人民政府联合颁发关于规范2025年大田镇石榴开园时间、包装以及营销管理工作的通告》(攀仁农发〔202570号)并做相应的石榴上市管控工作措施,具体情况如下


一、制定石榴开园指导时间

根据仁和区石榴品种
特性及生长周期,结合历年气候数据和石榴成熟情况,制定石榴开园指导时间。新品种石榴(六月红、中石榴4号、天使红等)开园时间为2025721日;大田软籽石榴(突尼斯)品种开园时间为202581日;大田黑籽酸甜石榴开园时间为2025831

二、加强技术指导

组织农业技术人员深入果园,为果农提供种植管理技术指导,帮助果农掌握科学的施肥、浇水、修剪等技术,促进石榴均衡生长,确保在合理时间成熟。同时,可推广花期调控技术,通过合理修剪、施肥等措施,调节石榴花期,进而影响石榴成熟上市时间,实现错峰上市。

三、建立监测机制

选取不同区域、不同规模的果园设立监测点,定期对石榴果实的糖分、色泽、果径等指标进行检测,实时掌握石榴成熟进度。还可利用物联网技术,在果园安装传感器,监测土壤湿度、温度、光照等环境因素,为判断石榴成熟时间提供数据支持。

四、强化宣传教育

7月中旬石榴上市前,向各类果品经营主体发放告知书,宣传不成熟果子坚决不能售卖的理念。同时,发动党员果农等以身作则,向收购商发出倡议书,倡议其收购成熟果子,共同维护石榴品牌形象。

五、加强市场监管

明确区级各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和村社的职责,强化联合执法,在石榴上市期间加强对市场的巡查,发现提前采摘的通过流动广播加大宣传,打击提前采摘、以次充好、外地石榴冒充本地石榴等行为。

六、推动品牌建设

大田镇区域以外的石榴产品包装不得使用大田石榴农产品地理标志。若有冒用商标、地理标志的情况,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冒用者的法律责任。

七、完善交易平台

仁和区2023年优势特色产业强镇(二期)项目支持大田镇石榴仓储交易中心建设,规范交易秩序。

感谢您对我区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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