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民互动 > 人大建议

对《关于强化乡村振兴项目建设用地保障的建议》(第5号建议)答复的函

来源:仁和区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4-02-27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XXX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强化乡村振兴项目建设用地保障的建议》(第5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强化规划引领和用地保障

2022年以来,按照省委、市委关于做好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部署,根据省、市以片区为单元编制乡村国土空间规划工作关于“202212月底前基本完成编制任务”“村规划按需应编尽编有关要求,仁和区正有序推进乡村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在规划编制中落实乡村振兴发展要求,强化用地保障措施。

仁和区13个乡镇、1个街道,分成四个片区开展乡镇级片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分别金沙江农文旅融合发展片区(平地镇、大田镇、啊喇彝族乡)、宝鼎工矿转型发展片区(前进镇、太平乡、福田镇)、大河产城融合发展示范片区(仁和镇、中坝乡、大龙潭彝族乡、金江镇、大河中路街道)、三阳湾阳光生态绿色经济发展片区(同德镇、布德镇、务本乡)同步开展平地镇村级片区(平地村、波西村)、前进镇村级片区(胜利村、永胜村、高峰村)、仁和镇村级片区(总发村、红旗村、板桥村)。

在片区乡镇级国土空间规划中深化落实市级国土规划三区三线划定方案,严格底线约束和要素管控,科学划定生态、生活、城镇空间,合理布局集镇用地、农村宅基地、重大项目及乡村产业用地。在产业布局方面,立足现状深挖片区特色,推进关联度较高的产业连线成片、规模发展,构建特色鲜明、优势互补的产业格局。在基础设施配套方面,加强与交通运输、市政设施、人居环境、旅游发展、便民服务设施、公共文化设施、教育、医疗、养老和殡葬、市政管网、应急、消防等有关专项规划的衔接,按照片区村镇体系分等级规划公共服务设施,优化中心镇的要素配置,强化中心镇对周边的辐射带动作用。在要素保障方面,坚持节约集约用地。一是积极探索用地“留白机制”。对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确有需求,但短期难以落地布局的项目,可采取留白方式,在片区村规划中预留少量建设用地指标并明确用途管制要求,项目实施后核减、核销用地规模。二是积极推进土地综合整治。对片区内开展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拆旧复垦产生的建设用地指标,按照一定比例留给项目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满足集中安置区建房需求的基础上,保障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需求。三是盘活利用存量建设用地。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前提下,鼓励对依法登记的宅基地等农村建设用地进行复合利用,发展乡村民宿、农产品初加工、电子商务等农村产业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满足安全生产和生态环保要求的前提下,鼓励对乡村地区闲置、低效的国有建设用地用房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再开发利用鼓励利用已经依法审批的现状集体建设用地保障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对零星分散的可通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集中安排农村产业用地,优化或重构乡村生产、生活、生态空间格局,保障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需求。

在大河产城融合发展片区规划中,按照节约集约用地和人口、土地和产业相匹配的要求,高效利用,优化城乡建设用地布局,支持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因地制宜布局农村新产业新业态用地,将红旗溪驻山宿、红旗村游客接待中心停车场总发26°C果园总部基地及配套设施、板桥村大竹河水库康养中心、板桥村席草湾研学观光基地等乡村产业项目纳入规划保障用地完善生产生活服务功能,补足公共服务基础设施短板,落实红旗村村委会建设项目总发村村委会建设项目总发村幼儿园建设项目立新村健身广场建设项目立新村停车场建设项目规划用地。

二、应保尽保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

落实《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探索用地新方式保障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的通知》(川自然资发〔202240号)要求,安排不少于5%新增建设用地年度计划指标保障乡村重点产业和项目用地用地计划指标不足的可在市域内调剂支持市级用地计划指标不足的,视全省计划指标结余情况,可在全省范围内统筹调剂支持。

 

 

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