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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仁和区大龙潭彝族乡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26-01-21     来源:攀枝花市仁和区大龙潭乡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攀枝花市仁和区大龙潭彝族乡

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规定,本年度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内容组成,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11日至12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大龙潭彝族乡综合办公室,联系地址:攀枝花市仁和区大龙潭彝族乡裕民街43号,联系电话:0812—2820004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大龙潭彝族乡党委、政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上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锚定高质量发展目标,以提升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导向,紧紧围绕全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系统谋划、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重点工作,着力优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流程、提升公开质效,全面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为全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透明、规范、高效的政务环境。

(一)主动公开方面。围绕法定主动公开事项、政策解读等重点领域,严格落实国家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省、市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安排持续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制定并优化了公开事项目录,明确需公开内容,规范主动公开流程。2025年,主动公开事项3项,更新单位简介信息5项。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坚持依法依规、便民高效原则,健全完善依申请公开全流程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申请接收、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各环节工作标准。加强办理过程中内部协同联动,对复杂申请事项及时组织有关站办所会商研判,确保答复意见严谨规范、事实清楚、依据充分。严格落实答复时限要求,杜绝推诿、拖延现象,依法依规妥善回应群众合理诉求,切实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2025年,未受理政府信息公开事项,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落实政府信息发布前合法性、准确性、保密性三审三查机制,加强信息源头管控,对拟公开信息进行全面审核,确保公开信息内容合法合规、数据准确无误、表述严谨规范。定期开展公开信息梳理与更新工作,及时清理失效、过时信息,动态优化信息公开目录,保障公开信息的时效性与实用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坚持以数字化、便捷化为导向,以乡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为核心载体,深化线下公开平台建设,依托便民服务大厅、村级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等线下阵地,畅通政府信息查阅窗口,配备咨询引导人员,摆放并发放公开资料汇编、政策解读手册等便民材料1000余份。建立线上线下信息公开协同联动机制,推动线上线下公开内容同源、更新同步,形成线上便捷查询、线下精准服务的全方位、多渠道公开体系,切实提升群众获取政府信息的便捷度。经核查,我不存在政务新媒体僵尸号以及涉及安全、涉密等严重问题或内容不更新、互动回应差等情况。

(五)监督保障方面。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全乡年度绩效考核体系,制定科学细化考核指标,明确考核标准与奖惩机制,将公开工作成效与各部门、各村年度评优评先挂钩。定期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督查检查,建立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对督查中发现的薄弱环节及时督促整改。常态化开展业务培训工作,不断提升工作人员政策理解能力、业务办理水平和责任担当意识。同时,健全工作问责机制,对工作推进不力、落实不到位、出现失职渎职行为的相关责任人追责问责,全面压实工作责任,推动全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规范、有序、高效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公开渠道融合不够。线上平台与线下平台联动性不强,政府门户网站信息更新与村级公示栏、政务服务大厅公示不同步,部分老年群众等群体获取信息不够便捷。二是工作人员专业能力有待提升。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多为兼职,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理解和把握不够深入,在信息筛选、分类、解读等方面的业务能力需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情况。一是整合公开渠道,提升服务效能。建立线上线下信息公开联动机制,明确各渠道信息更新时限和责任主体,确保门户网站、村级公示栏等平台信息同步更新。同时,依托村级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畅通信息公开窗口,安排人员协助老年群众等群体查询信息,提升信息获取便捷度。二是加强业务培训,提升专业水平。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政策纳入乡村干部年度培训计划,提升工作人员的政策理解能力和业务操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且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审核: 李天杨   责任编辑: 起胜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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