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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仁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24-01-24     来源:攀枝花市仁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一、总体情况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规定编制,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311日到20231231日。

      (一)主动公开。

全年主动公开信息83发布内容涉及年度财政预决算、既有电梯增设、保障性租赁住房、租赁住房补贴、购房补贴、老旧小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市政基础设施等多方面内容。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未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事项,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引发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持续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规范信息公开工作流程,确保及时、准确、有效的更新政务信息同时做好本单位网站政信息公开、公示公告、住房服务等栏目的审核发布工作,做好日常巡查和重要节假日网站管理,严防泄密、无效链接和网站篡改等问题。本年度未制发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

      (四)平台建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结合我局工作职能职责,常态化规范、整改政务信息主动公开内容新建设“宜居仁和”公众号,拓宽信息公开渠道,提升用户知晓率,不断提高公开工作质量和效率。全力做好网站栏目管理工作,确保栏目更新及时,内容准确。

(五)监督保障。

一是建立健全信息发布审核机制,明确1名局办公室专兼职人员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查”的原则,对所有公开的政务信息进行审查,强化信息公开的审核、发布力度,提升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和有效性。二是明确信息审查分管领导,明确审查程序和责任,确保发布前严格审核、发布后有效性管理,促进公开工作更加规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3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

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

益组织

法律服

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

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

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

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

只计这一情形,

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

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

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

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

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

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

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

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

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

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

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

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

予处理

1.信访举报

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

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

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

确认或重新出具

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

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

逾期不补正、行政

机关不再处理其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

收费通知要求

缴纳费用、行政

关不再处理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

直接起诉

复议后

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公开信息的时效性有待提高,公开形式不够丰富,公开格式不统一二是公开信息的数量还需增加,公开的内容需进一步细化。三是对政务信息公开认识不足,重视度不够,不能及时将各室的相关信息报送公开

(二)改进的措施。

2023年,我局坚持围绕深化政务公开工作,积极推进政务服务建设,一是加强各科室对政务信息公开的认识,提高重视度,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管理水平,坚决做到“应公开,尽公开”,杜绝少发漏发现象。二是强化业务学习,提升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水平,提升信息发布质量。三是积极开展不定期的自查,错敏字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确保政务公开的规范和有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未收取信息处理费,且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攀枝花市仁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110

审核: 张兴华   责任编辑: 王馨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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