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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攀枝花市仁和区税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24-01-25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攀枝花市仁和区税务局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作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攀枝花市仁和区税务局(以下简称“仁和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市税务
局和仁和区政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工作要求,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
公开意识和责任意识,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坚持积极、稳步、有序、渐进推动工作进程,全面做好政府信息
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仁和区税务局通过门户网站和仁和区政府公众信息网主动公开信息16条,其中仁和区税务局网站公开14条,仁和区政府公众信息网公开2条,同时,及时更新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方便公众查询和获取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度全年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全年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1件,依法依规作出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3年,处理12345市民服务热线交办件113件,市长信箱交办件2件,市局交办件1件。建立健全了信息公开收集、审查、处理机制,明确了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完整性和权威性。本年度未制发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

  (四)平台建设情况

  做好网站信息公开平台的内容管理、栏目维护工作,积极发挥局内办税服务厅、电子显示屏、纳税公开栏目和征纳互动平台等设施、平台的功能,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范围,确保公开信息及时准确,传播广泛。

  (五)监督保障情况

  进一步完善政府公开信息保密工作机制,规范审查程序,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确保政务公开平台及有关监督保障工作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2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2023年,我局在政务信息公开方面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与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一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时效性不强。二是广度有待进一步扩展,深度有待进一步加强,社会宣传力度不够,主动公开的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距离。

  (二)改进情况。一是加强领导,加大信息公开力度,落实工作目标,保持信息时效性。二是主动拓展公开信息的广度和深度,增加对社会的宣传力度,满足公众需求。以上问题通过改进措施已得到改善。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未收取信息处理费,且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审核: 潘姮   责任编辑: 唐雅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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