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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攀枝花市仁和区2018年食品安全工作要点》的通知

来源:攀枝花市仁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18-11-20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攀枝花市仁和区2018年食品

安全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直各部门,各直管单位:

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攀枝花市仁和区2018年食品安全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327

攀枝花市仁和区2018年食品安全工作要点

2018年,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揽食品安全各项工作,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四个最严” “党政同责要求,牢牢把握稳中求进、超常作为的工作总基调,围绕 宜人新城、产业新区发展定位,以让人民吃得放心为目标,以创建四川省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区为抓手,大力实施食品安全战略,全力服务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坚决守住食品安全底线,为我区提供坚强的食品安全保障。

一、深化示范创建,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一)扎实推进示范创建。启动四川省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区创建,开展食品安全示范乡镇(街道)、示范村(社区)创建及考评验收。大力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单位(街区)创建,培育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创建市级示范乡镇(街道)3个、示范村居10个,示范企业(店)8家,放心肉菜示范超市1家。

(二)协同共建共创双赢。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创建与文明城市、健康城市、阳光康养旅游城市、质量强市示范城市、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等创建(建设)衔接机制,继续保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区称号,推进资源共享,提升创建效果。

(三)精心组织精准发力。坚持务实创新,办好民生实事,精密部署、精心组织、精准发力,强化组织保障、人力保障、财力保障、政策保障,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等方面出实效、树标杆。

二、加强全程监管,提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

(四)把好源头监管关口。打好大气、水、土壤环境污染防治三大战役,实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继续做好饮用水水源地污染隐患排查及整治工作,并积极配合在我市开展的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加大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力度。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分区域开展土壤改良、地力培肥、治理修复。开展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推进特定食用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划定,调整污染区域种植结构。落实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和使用制度规范。加快推进农药全程追溯,淘汰和禁用高毒高风险农药。推进兽用抗生素规范、减量使用。推广主要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

(五)织密质量安全网络。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主要农产品总体合格率保持97%以上。完善畜禽及产品检验检疫制度,规范畜禽屠宰管理。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肉类、蔬菜等重要产品追溯体系稳定运行,力争覆盖率达到50%以上。完善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无缝衔接机制。加强粮食质量安全监测与监管,建立重金属等超标粮食处置长效机制。加强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推进风险分级管理。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监管,作为平安校园创建”“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重要考核内容。加强农村、工地食堂、旅游景区、康养场所、医院食堂等重点区域食品安全监管。加强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奶粉等特殊食品监管。加强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备案登记和监管。加强食品相关产品和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监管。加强食品进出口监管。做好重要节日、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完善食盐监管体制机制,确保食盐专营秩序和质量安全。

()加大监督抽检力度。加大食品、食用农产品抽检力度, 全年抽检量不少于4批次/千人,其中:区级食品、食用农产品不少于700批次,按时按质完成上级下达的种植养殖环节针对农药兽药残留的检验量。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核查处置率100%。开展对农产品质量监测不少于1000批次,种植业产品中农药残留抽检合格率达97%以上,畜产品瘦肉精抽检合格率达100%,水产品中非食用物质抽检合格率达100%

(七)强化农产品检测。进一步夯实我区特色农业产业基础,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监管基本覆盖所在辖区,着重对本辖区内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家庭农场、种植大户等生产的农产品开展农残快速监测,全区全年检测数不低于3800个。仁和镇、总发乡、中坝乡、大田镇、平地镇、大龙潭乡、前进镇、太平乡、布德镇、同德镇、务本乡、啊喇乡、福田镇全年检测任务不低于200个,无公害农产品检测中心全年检测任务不低于1200个,全年每月均需有检测任务。蔬菜抽样品种:结球甘蓝、大白菜、花椰菜、青花菜、蕹菜、菜心、莴苣、生菜、油麦菜、韭菜、普通白菜、芹菜、菠菜、豇豆、菜豆、番茄、茄子、黄瓜、苦瓜、辣椒(甜椒)、西葫芦、油菜苔、葱、蒜苗和豌豆尖等。水果抽样品种:芒果、石榴、葡萄、桃子、梨子、樱桃、李子等。

(八)严厉打击违法犯罪。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强化违法犯罪行为联合打击,杜绝以罚代刑。建立执法协作联动机制,定期召开工作联席会议,推进跨部门、跨区域案件协查、信息共享。实行食品安全责任上下游追查、全过程追溯。综合运用民事、行政、刑事手段,追究食品安全违法责任,并处罚到人。违法案件查办率达到100%,应公开的监督执法、行政处罚信息公开率达到100%。完善执法监督制约机制,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九)加强食品风险严控。完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体系,加强食品污染物和有害因素监测,加强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落实风险监测会商、企业自查、定期研判、清单管理、突出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强化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坚持问题导向,对风险隐患实行建账、对账、查账、销账、交账五账管理。

(十)严格食品安全治理。开展农药兽药残留综合治理、地沟油专项治理,建设餐厨废弃物无害化处理设施。开展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专项整治。开展学校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深化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加强农村群体性聚餐食品安全管理。排查整治带有行业共性的潜规则,有效解决危害食品安全的突出问题。

三、共建共治共享,提升全社会治理效能

(十一) 推进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落实。监督生产经营者履行法定义务,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教育培训、食品进货查验、出厂检验、不合格食品召回、食品安全自查、风险隐患报告、应急处置等制度。建设从业人员考试系统, 加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主要从业人员集中培训, 培训不得少于40小时。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标准,实施良好生产规范,鼓励企业制定并执行严于国家和地方的标准,采用先进管理技术,建立电子追溯体系,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全面建立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信用档案,建立完善诚信管理红黑名单制,实行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

(十二)推进相关主体法律责任。以市场开办者、柜台出租者、展销会举办者、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生产经营场所提供者为主要对象,开展履行食品安全法律责任情况专项检查,对不履行食品安全法定义务的依法追究责任。

(十三)推进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持续推进食品安全宣传教育,营造浓厚的食品安全文化氛围,提升公众食品安全素养。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和信息公开制度,及时解疑释惑,引导公众树立正确的食品安全理念,消除食品安全误区。稳步提高社会公众和学生食品安全知识知晓率、行为形成率,群众总体满意度达70%以上,对示范创建的知晓率达75%以上,对创建的支持率达85%以上。加强食品安全谣言治理,依法查处编造、散布虚假食品安全信息行为。

(十四)推进食品安全社会监督。推进行业组织建设,强化行业自律。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开通网络投诉举报平台,实现网络24小时畅通,电话受理接通率≥90%,按法定时限回复率、有效处置率均达100%,落实举报奖励制度。推行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主动征集群众关心的食品安全问题,并且有效解决、及时反馈。动员社会力量,对监管部门履职尽责、企业诚信守法情况进行监督。

四、民生示范引领,提升食品产业融合发展

(十五)加快食品产业发展。围绕康养+农业”“康养+旅游发展方向,着力建基地、创品牌、搞加工,持续推动三品一标建设、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大力发展生态有机农业、农产品深加工业。

(十六)提高食品安全质量水平。实施餐饮业质量安全提升工程,取证餐饮服务单位明厨亮灶实施率达80%以上,学校(含幼儿园)食堂、中型以上餐饮服务单位量化评级良好以上达65%。推进农贸市场标准化建设,规范南山和四十九两个农贸市场建设。支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摊贩改善条件,引导食品摊贩进入固定区域经营。

五、加大保障力度,提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

(十七)夯实监管执法力量。加强监管执法队伍建设,支持食品监管队伍的发展。按照相关政策,抓好协管员(信息员)培训、教育和报酬保障等工作。加强应急处置队伍建设,开展应急处置培训。健全综合协调机制,加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建设。

(十八)加快硬件设施建设。全面完成基层监管所标准化建设。探索实施互联网+”食品安全项目,促进食品安全大数据资源共享和应用。建立食品快检室,加快区级食品检验检测能力建设。

(十九)党政同责强化考核。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推进各乡镇(街道)党委政府共同对本地区食品安全负总责,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工作绩效考评机制,实行评议考核结果与综合目标考核挂钩,权重不低于3%。强化责任追究,尽职免责、失职追责。

(二十) 强化协同能力建设。发挥食品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作用, 强化综合协调, 动员全社会力量关注, 关心, 支持, 参与食品安全工作, 积极营造共治氛围, 提升治理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