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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
来源: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仁和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5-11-25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攀仁府函〔2025〕34号
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预公告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规定,现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
拟征收土地位于仁和区前进镇田堡村新堰村民小组;仁和镇板桥村一村民小组,红旗村一村民小组,立新村二、五村民小组,总发村湾控一、二、三、四村民小组;太平乡革新村玉麦地村民小组,红岩村红岩、灰力苏村民小组,灰嘎村河口、瓦房、长田村民小组,先锋村大坝、坪子、灰支卡村民小组;中坝乡团山村大溪洲、灰鲊凹、坪地村民小组,中坝村孟古桥、小河田、学堂田村民小组范围内,范围见《拟征收土地范围示意图》(详见附件),拟征收土地权属、面积等以土地现状调查面积为准。
二、征收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攀枝花至大理高速公路四川段工程(调整用地)建设用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用地需要。
三、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
本公告发布后,由仁和镇、前进镇、太平乡、中坝乡人民政府于2025年11月25日开始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开展现状调查。请涉及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积极配合调查并对调查结果进行确认。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由攀枝花市仁和区交通运输局作为评估主体,组织实施相关工作,请拟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积极参与。
(二)本公告于2025年11月25日发布,由前进镇、仁和镇、太平乡、中坝乡人民政府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村、村民小组公示栏张贴,同时在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网址:www.screnhe.gov.cn),公告时间为10个工作日,自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8日止。
(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种、抢栽的农作物、经济林和抢建的建筑物、构筑物等依法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