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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来源: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仁和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5-08-28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新建铁路成昆线米易至攀枝花段扩能改造工程仁和区大田镇(K2636+617至K2637+700)段还建工程项目用地土地征收,已经有权批准的人民政府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新建铁路成昆线米易至攀枝花段扩能改造工程仁和区大田镇(K2636+617至K2637+700)段还建工程项目。
(二)批准机关:四川省人民政府。
(三)批准文号:川府土〔2025〕775号。
(四)批准时间:2025年7月3日。
(五)批准用途:建设用地。
二、征收土地范围、地类及面积
详见《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新建铁路成昆线米易至攀枝花段扩能改造工程仁和区大田镇(K2636+617至K2637+700)段还建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川府土〔2025〕775号),附后。
三、补偿标准、安置方式
按《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约定执行。
四、征收工作安排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由仁和区大田镇人民政府开展土地征收及征地补偿安置工作。
五、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于2025年8月28日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村、村民小组公示栏张贴发布,并同步在攀枝花市仁和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告(网址:www.screnhe.gov.cn),公告时间为30日,自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9月28日止。
(二)对《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新建铁路成昆线米易至攀枝花段扩能改造工程仁和区大田镇(K2636+617至K2637+700)段还建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川府土〔2025〕775号)不服的,应当自本公告公告时间届满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四川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特此公告。
附件:《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新建铁路成昆线米易至攀枝花段扩能改造工程仁和区大田镇(K2636+617至K2637+700)段还建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文号:川府土〔2025〕775号).doc
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政府
2025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