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重点领域公开 > 自然资源

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 攀仁府函〔2025〕13号

来源: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仁和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5-07-16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为了公共利益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

拟征收土地位于大龙潭彝族乡拉鲊村村民委员会马头滩村民小组、混撒拉村村民委员会爬坡箐村民小组范围内,范围见《拟征收土地范围示意图》(见附件),拟征收土地权属、面积土地现状调查面积为准

二、征收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攀枝花市2025年第23批次建设用地,主要用途为:工业用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三、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

本公告发布后,由大龙潭彝族乡于2025717日开始对拟征收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开展现状调查。请涉及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积极配合调查并对调查结果进行确认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由攀枝花市仁和区南山循环经济发展区管理委员会作为评估主体,组织实施关工作,请拟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积极参与。

(二)本公告于2025716日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村、村民小组公示栏张贴发布,并同步在攀枝花市仁和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网址:www.screnhe.gov.cn),公告时间为10个工作日,自发布之日起至2025730日止。公告时间结束后,本公告将在四川省征地信息公开平台(网址:http://202.61.89.138/zd/zdplatform/Index.html)主动公开。

(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种、抢栽的农作物、经济林和抢建的建筑物、构筑物等依法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附件:拟征收土地范围图 图片1.png 图片2.png

 

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政府

2025716

审核: 任平   责任编辑: 陈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