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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和区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起始年级招生划片公告

来源:仁和区教育和体育局     发布时间:2022-09-20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仁和区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起始年级招生划片公告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规范2020年全省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20〕139号)和《攀枝花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攀教体发〔2021〕7号)文件要求,为规范我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秩序,构建良好的基础教育生态,促进教育公平,现结合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以县为主、属地管理原则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规定,义务教育实行“县级人民政府为主管理的体制”,仁和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入学工作,在市教育和体育局指导下,由区教育和体育局统筹、协调、综合指导,各学校具体负责组织和实施服务区域内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入学工作。

(二)坚持统一、就近、免试入学原则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小学一年级、初中一年级新生均通过攀枝花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统一实施网上报名登记、电脑随机派位、网上公布录取结果。本地户籍学生,以监护人及学生本人户籍登记地为依据,实行免试就近入学;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以监护人及学生本人不动产登记证(房屋产权证)和居住证,实行免试就近入学。

(三) 坚持公开公平、阳光招生原则各学校招生要做到办学条件、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招生方式、收费标准、招生结果“八公开”。

二、工作内容

(一) 中小学阶段招生入学工作

1.小学招生对象。2015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儿童。残疾儿童可适当推迟一年入学。2.本地户籍学生,持不动产登记证(房屋产权证)或居住证、持居住证明随迁子女入学。适龄儿童在户籍地(含多代同堂、集体户籍)就近入学。持不动产登记证(房屋产权证)或居住证的随迁子女,在居住地片区学校就近入学。其中,持不动产登记证(房屋产权证)就读需满足以下条件:房产为适龄人口法定监护人单方、双方或适龄人口全额所有,且持有不动产登记证(房屋产权证)的法定监护人与就读适龄人口户籍一致。居住证就读需满足以下条件:居住证登记人为适龄人口法定监护人或适龄人口本人,且持有居住证的法定监护人必须与就读适龄人口户籍一致。在居住地片区学校学位充足的情况下,就近入学,在学校学位不足的情况下,实施电脑随机录取,未录取学生由教育主管部门统筹安排。持居住证明的随迁子女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相对就近入学,居住证登记回执、购房合同备案登记表等参照居住证明执行。

(二)切实保障教育公平1.确保片区生100%入学。(1)我区采取“单校划片为主,多校划片为辅”的方式为每一所公办学校科学划定服务片区。(2)不得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转学依据或参考;不得提前选拔、特殊培养学生;不得以增班转学选拔学生。不得擅自招收未通过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平台报名登记的学生。继续执行招生“黑名单制度”,把严重违规的学校、校长列入“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布。(3)实施电脑随机录取。对学位不足,不能满足所有居住片区学生就读的公办学校,满足户籍片区生就读后的剩余学位,在居住片区学生中,按照不动产登记证(房屋产权证)、居住证顺序实施电脑随机录取;实施多校划片招生的公办学校,在自愿报名人数超过用于多校划片的学位数时,实行面向自愿报名学生的电脑随机录取。2.保证特殊群体入学。农村留守儿童、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残疾儿童入学,按照《义务教育特殊群体学生入学实施办法》执行;烈士、现役军人、公安英模、因工伤残警察子女入学,按照《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四川省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等文件通知执行;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按照《中共攀枝花市委组织部 攀枝花市教育和体育局 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攀枝花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就学管理服务办法>的通知》(攀教体发〔2020〕41号)执行;援鄂医疗队及一线医务人员子女入园入学,根据《攀枝花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转发切实做好直接参与救治新冠肺炎患者的一线医务工作者和我省支援湖北医疗队全体人员子女入园入学关心关爱工作的通知》落实;落实好凉山州自主移民适龄人口入学工作。3.保障随迁子女入学。持不动产登记证(房屋产权证)、居住证的随迁子女,在片区学校学位充足的情况下,以监护人及学生本人不动产登记证(房屋产权证)、居住证为依据,实行免试就近入学;在片区学校学位不足的情况下,保证本地户籍学生全部入学后,剩余学位由教育行政部门采取电脑随机派位的方式安排就读,其余学生由教育行政部门按照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到辖区内其他公办学校就读。持居住证明的随迁子女,由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其居住地附近学校空余学位情况,统筹安排相对就近入学,与当地户籍人口享受同等义务教育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