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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仁和区老地方便利店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擅自经营烟花爆竹案处罚公示
来源:攀枝花市仁和区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5-05-06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2025年1月23日,仁和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余永全、王永毅对攀枝花市仁和区老地方便利店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检查,现场检查发现该便利店存在: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擅自经营烟花爆竹。“攀枝花市仁和区老地方便利店”的行为违反《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给予该经营者张明波作出没收非法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人民币122元(大写:壹佰贰贰元整),并处人民币20000元(大写:贰万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