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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春福工贸有限责任公司胜利煤矿 1月18日违法违规案处罚公示

来源:攀枝花市仁和区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4-04-25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2024年1月18日,四川省应急管理厅、攀枝花市应急管理局、仁和区应急管理局联合对攀枝花市春福工贸有限责任公司胜利煤矿开展督导检查。检查时,发现该矿存在以下问题:1.+1180m联络巷掘进工作面支护形式与作业规程不一致。部分锚杆间排距超过200mm;超过60m距离未喷浆;二采区回风斜巷铺设钢筋网的质量不高,多处漏网和破损;掘进工作面临时支护平面图和剖面图单体液压支柱数量不一致。2.+1203进风巷调节风门设置不规范,采用多块长条形木板构筑两组调节风门,风门质量差,且未联锁。3.+1222m副平硐一采区材料斜巷扩巷工作面停工停风后设置的栅栏不规范、不牢靠,栅栏采用砖泥、木板和铁丝网混搭,栅栏内外掘进风筒未断开,缺禁止人员进入的警示标记。4.《+1179m主平硐掘进工作面第二循环探放水成果分析报告》无验收人员签字,但地测科下发了允掘通知单,矿井也在该工作面组织正常掘进。5.+1180m掘进工作面探放水管理牌板有效探放水钻孔深67.3米,允许掘进47.3米,累计掘进41.3米,现场实测已掘进50米。

以上事实违反了《煤矿安全规程》第八条第三款、第一百五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六十五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五十七条、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决定对攀枝花市春福工贸有限责任公司胜利煤矿作出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67000元的行政处罚;对攀枝花市春福工贸有限责任公司胜利煤矿矿长唐书华处罚款人民币8000元的行政处罚;对攀枝花市春福工贸有限责任公司胜利煤矿地测副总唐先庆处罚款人民币4000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