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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仁和区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评估定级工作规划(2023年—2025年)
来源:区文广新局 发布时间:2023-08-30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攀枝花市仁和区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评估定级工作规划(2023—2025年)
为巩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示范区创建成果,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试验区,科学评估文化站设施建设和服务效能情况,实现以评促改、以评促建、以评促效能提升的目的,充分发挥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在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中的主体作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特制订工作规划如下:
一、工作依据
2021年3月,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推动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文旅公共发〔2021〕21号)文件要求:“以省(区、市)为主体,开展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评估定级”。2021年10月,省政府批复的《四川省“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川府函〔2021〕208号)文件提出:“对标文化强省建设目标,开展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和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评估定级活动,指导推动“十四五”时期全部达到国家标准和省级标准”。2021年12月,省委宣传部、文化和旅游厅、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关于推动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川文旅发〔2021〕71号)文件提出:推进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建设,制定出台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评估定级标准,组织开展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评估定级,确保全部达到省级标准。2021年10月,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十四五”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川文旅发〔2021〕69号)文件提出:到2025年,建成网络健全、供给丰富、便捷高效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动公共文化服务“五个全部、五个有效”目标实现,推动“全省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全部通过省级标准评估定级”。2022年6月7日,省委宣传部、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评估定级工作总体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川文旅发〔2023〕44号),正式启动全省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评估定级工作。2022年7月23日,市委宣传部、文广旅局《关于印发<攀枝花市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评估定级工作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攀文广旅发〔2023〕58号),正式启动我市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评估定级工作。
二、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健全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创新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战略部署,紧紧围绕省委“十四五”时期“文化强省旅游强省基本建成”奋斗目标和《四川省“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四川省“十四五”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攀枝花市“十四五”文化和旅游规划》《攀枝花市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新发展规划(2022—2026)》《攀枝花市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新发展仁和区规划任务分工及推进措施方案(2021—2024年)》,科学开展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评估定级,提升文化站建设、管理和服务水平,推进文化站专项治理和服务效能提升,有力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全面推动城乡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正确导向,保障人民权益。评估定级工作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从提升服务质量和社会效益的角度出发,全面提升人民群众文化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
(二)坚持以评促建,推动提质增效。通过科学评估基层公共文化设施的功能是否健全、管理是否规范、效能发挥是否充分,引导全区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因地制宜,改善设施条件,完善服务内容,进一步推动基层公共文化服务提质增效。
(三)坚持突出特色,加强品牌建设。在评估定级工作开展中,充分挖掘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在服务内容、服务形式、服务方式等方面的特色和亮点,加强品牌建设,打造一批有影响力的基层文化品牌,提高文化站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四)坚持分批推进,加强统筹规划。区委宣传部、文广旅局各司其职,分批次推进评估定级工作。做到规划先行、分批开展,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形成科学有序、质量梯次提升的评估定级工作格局。
(五)坚持结果导向,注重转化运用。充分发挥评估定级结果的导向作用,将其作为统筹城乡、区域公共文化服务协调发展的重要依据,示范宣传优秀典型,将评估成果转化为推动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动能。
四、评估范围
区文广旅局管理的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中心),简称“文化站”。
五、评估时间
此轮文化站评估定级原则上为期三年(2023—2025年),分三个批次、三个阶段,按照应评尽评、先易后难的原则有序推进。第一批次申报参评的文化站数量原则上不少于全区文化站总数的1/3(5个),第二批次申报参评的文化站数量原则上不少于当地文化站总数的2/3(10个)。区文广旅局将建立评估定级工作绩效跟踪评价机制,对评估全过程进行动态监测和评价,对全区评估定级工作情况进行定期通报,查漏补缺、整改提升,确保到2025年全区文化站全部达到省级标准。
六、评估标准
文化站评估定级以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4月发布的四川省地方标准《乡镇综合文化站评估定级规范》(DB51/T 3055—2023)为依据,文化站评估定级结果为四川省一级综合文化站、四川省二级综合文化站、四川省三级综合文化站,四川省一级综合文化站为最高等级。
七、组织结构
为有序推进全区文化站评估定级工作,加强工作组织领导,成立攀枝花市仁和区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评估定级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区委宣传部、区文广旅局分管领导任组长,区文化馆、区图书馆负责人任副组长,各乡镇(街道)相关负责同志为成员。成立攀枝花市仁和区综合文化站评估定级专家指导组(以下简称专家指导组)由区文化馆馆长任组长,区文广旅局、文化馆、图书馆等相关负责同志为成员。
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全区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评估定级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文广旅局文旅股,负责制定总体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统筹协调评估定级相关工作事项;专家指导组负责评估定级政策解读、指导乡镇(街道)开展初评工作并提出等次意见,定期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工作情况、反映工作问题、提出工作建议。
八、组织方式
此次评估定级采取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通过“全省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评估定级管理与服务系统”(系统相关事项根据文化和旅游厅通知为准)线上采集文化站数据和自评分值。线下由区委宣传部、文广旅局实地查看参评文化站设施建设、运行管理与服务情况,核实评估数据。
以文化站为单位,线上填报评估数据并自评得分,发放调查问卷(详见附件3),开展公众满意度调查;区委宣传部、区文广旅局负责审核辖区内文化站线上评估数据,开展实地评估;专家指导组指导督促各乡镇(街道)实施评估定级工作,复核线上评估数据,提出等级建议名单报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地抽查。
九、评估程序
(一)启动实施阶段(2023年5月—12月)
1.动员部署。由区文广旅局组织召开全区文化站评估定级现场会,部署总体工作、解读评估标准、进行业务培训指导。专家指导组会同各乡镇(街道),对照《乡镇综合文化站评估定级规范》指标体系里的必备条件、基础指标、提高指标3大项,以及保障条件、业务建设、公众满意度、品牌化特色化建设、创新实践、示范表彰6分项和34小项,深入调查研究,找准问题、摸清实情、形成台账,确保心中有数、有的放矢。我区启动工作应在2023年7月底前完成。
2.编制规划。在调查研究、摸清实情的基础上,区委宣传部、区文广旅局要依据“全面达标”总体规划及工作方案,在征求乡镇(街道)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组织区文化馆、图书馆制定当地综合文化站评估定级规划,报经区政府同意后,在区政府官网公示。规划完成后,区委宣传部、区文广旅局在2023年8月15日前,通过现场会、视频会、工作会等形式,完成文化站评估定级工作部署。
3.实施评估。2023年9月底前,第一批次参加评估定级的文化站完成数据网上填报和自评;10月15日前区委宣传部、区文广旅局根据评估方案和评估标准,核实线上评估数据,开展实地评估。
4.名单报送。10月30日前,经5个工作日的公示无异议后,区委宣传部、区文广旅局共同提出建议名单报攀枝花市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评估定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全面推进阶段(2024年1月—2024年12月)
在总结第一批次评估定级工作的基础上,全面推进第二批次的评估定级工作。根据需要组织相关人员开展专题培训,加强评估政策和标准的专业解读,提升评估工作专业水平;不断优化工作机制,持续对评估过程进行动态监测和评价,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评估定级工作有序开展。
(三)扫尾攻坚阶段(2025年1月—6月)
第三批次评估定级工作,重点对在前两批次中仍未达到省级标准的文化站,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组织实力较强的乡镇(街道)结对帮扶实力较弱的乡镇(街道)。各乡镇(街道)对评估定级工作进行阶段性总结,对评估结果进行分析和研究,注重提炼取得的成效和经验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
十、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要从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进文化强省旅游强省建设、推动政府履行公共文化服务主体责任的高度提高认识,重视文化站评估定级工作。区委宣传部、区文广旅局要向区委、政府做好汇报,争取将文化站评估定级工作写入《政府工作报告》,纳入党委、政府重要议程,提请分管领导及时组织研究,协调解决突出困难和重大问题。
(二)务实推进。要对照四川省地方标准《乡镇综合文化站评估定级规范》,以群众需求为导向,以整改提高为重点,以效能提升为目标,扎实推进文化站评估定级工作。做到摸清底数、形成问题清单、对照整改提升,全面规范文化站建设和管理,不断提升文化站服务效能。
(三)严守纪律。在开展文化站评估定级工作中,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市十项规定实施细则要求,以及中央、省委关于为基层减负的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为群众办实事,严禁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反对一切形式的不正之风。坚持实事求是,杜绝弄虚作假,不搞数字达标,不搞政绩工程,真正把利民、为民、惠民的好事办好、实事办实。要精简评估材料,有电子材料的不再提供纸质材料,切实为基层减轻负担。
(四)注重宣传。各乡镇(街道)要严格遵守宣传纪律,把好政策底线,面向基层、面向群众,做好政策解读和宣传,通过公众满意度调查和文化站服务整改提升,增强当地老百姓的参与度和获得感;要及时总结经验,加强评估定级工作事前、事中、事后的媒体宣传;要对评估定级工作中涌现的优秀案例、优秀品牌、优秀团队和优秀空间进行宣传推广。对评估定级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各乡镇要及时向区评估定级工作领导小组报告,特别是要加强网络舆情监测,发现负面舆情要及时回应、正确引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