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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仁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主动公开事项目录

来源:攀枝花市仁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5-06-27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攀枝花市仁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主动公开事项目录

序号

类别

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

公开依据

公开主体

公开渠道

公开时限

公开责任

监督电话

1

法定主动公开事项

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仁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政策文件

行政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条第一款

攀枝花市仁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政府网站

信息形成 或者变更 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

办公室

0812-2908815

2

法定主动公开事项

机关简介

一、仁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领导姓名、照片、职务、简介、 分工等信息; 二、机关主要职责、内设机构设置 及主要职责; 三、所属单位名称、主要职责、负 责人姓名、内设机构、办公时间、 办公地址、联系电话; 四、仁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 等信息。

行政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 开条例》(国务院令第 711 )第二十条第二款 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 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二)机关 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 责人姓名。

攀枝花市仁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政府网站

信息形成 或者变更 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

办公室

0812-2908815

3

法定主动公开事项

行政许可

仁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

法律
 行政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 开条例》(国务院令第 711 号)第五款

攀枝花市仁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政府网站
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政务公开专区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 个工作日内

行政审批股

0812-2913717

4

法定主动公开事项

行政处罚、 行政 强制

仁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实 施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 条件、程序以及本行政机关认为 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 定等信息。

法律
行政法规
规范性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七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
2.《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规定》第二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条第五款、第六款
4.《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35号)
5《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8号)
6.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的指导意见(发改办财金〔2018424号)
7.《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意见》
8.《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攀枝花市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攀枝花市仁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政府网站
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政务公开专区

自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将行政处罚信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公示。自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信用中国公示。

综合执法大队、餐饮服务监管股、食品生产流通股、质量与计量股、药械化监管股、知识产权与专利股、价格与反不正当竞争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市场网络监督管理股、各市场监管所

0812-2900253

5

法定主动公开事项

财政预决算

仁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本 级预算情况说明、表格、三公经费支出预算、项目绩效目标、 决算情况说明、表格、三公 费支出决算、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等信息

行政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 开条例》(国务院令第 711 )第二十条 第七款 第八款 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 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 (七)财政预算、决算信息; (八)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其依据、标准。

攀枝花市仁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政府网站

信息形成 或者变更 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 

办公室

0812-2908815

6

法定主动公开事项

财务信息

仁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

行政法规
法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六十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八条等
3.《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条第九款

攀枝花市仁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政府网站

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上网公示

办公室

0812-2908815

7

法定主动公开事项

食品药品
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情况

仁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检查情况、监督抽查方案和抽检结果、产品质量监督检查结果

行政法规
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条第十三款

攀枝花市仁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政府网站
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政务公开专区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

餐饮服务监管股、食品生产流通股、质量与计量股、药械化监管股

0812-2908815

8

法定主动公开事项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仁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二、仁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

三、仁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四、仁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包括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

行政法规
规范性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四十九条、第五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

攀枝花市仁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政府网站

每年131日前向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提交本行政机关上一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布

办公室

0812-2908815

 

审核: 攀枝花市仁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编辑: 攀枝花市仁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