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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仁和区气象局主动公开事项目录

来源:攀枝花仁和区     发布时间:2025-06-30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攀枝花市仁和区气象局主动公开事项目录(以此为准).xlsx

攀枝花市仁和区气象局主动公开事项目录
类别 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 公开依据 公开主体 公开渠道 公开时限 公开责任 监督电话
法定公开事项 政策 规章 口行政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条第一款 攀枝花市仁和区气象局 政府网站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办公室 0812-2901121
行政规范性文件 2.《气象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第五条、第七条、第八条、第十六条 11 政府网站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办公室 0812-2901121
其他文件   攀枝花市仁和区气象局 政府网站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办公室 0812-2901121
机关简介 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 口行政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条第二款 攀枝花市仁和区气象局 政府网站   办公室 0812-2901121
行政执法 行政许可 1.雷电防护装置设计审核2.雷电防护装置竣工验收
3.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或者系留气球活动审批
(以下各项公开依据请参照示例分别完善)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29条、第30条、第31条、第32条、第34条、第36条、第37条、第38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条第五款、第六款
3.《雷电防护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规定》第十六条
4.《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8号)
攀枝花市仁和区气象局 政府网站 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上网公示 气象防灾减灾股 0812-2901121
法定公开事项 行政执法 行政处罚 1.对安装不符合使用要求的雷电灾害防护装置的行政处罚2.对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行政处罚
3.对非法发布气象预报、灾害性天气警报、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的行政处罚
4.对非法向社会传播气象预报、灾害性天气警报、预警信号的行政处罚
5.对行政许可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行政许可的行政处罚
6.对将所获得的气象资料有偿转让或用于经营性活动的行政处罚
7.对开展气象探测活动未备案或未按规定汇交气象探测资料的行政处罚
8.对使用不符合规定气象资料的行政处罚
9.对使用不符合技术要求的气象专用技术装备的行政处罚
10.对危害气象设施行为的行政处罚
11.对危害气象探测环境行为的行政处罚
12.对违法进行涉外气象探测活动的行政处罚
13.对违反雷电防护装置安装、设计、施工、检测管理规定的行政处罚
14.对违反雷电防护装置设计审核、竣工验收等管理规定的行政处罚
15.对违反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管理等规定的行政处罚
16.对违反气候可行性论证管理规定的行政处罚
17.对违反气象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的行政处罚
18.对违反气象资料使用规定的行政处罚对违反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规定的行政处罚
19.对违反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设备使用规定的行政处罚
20.对违反涉外气象资料管理规定活动的行政处罚
21.对违反升放气球安全管理等规定的行政处罚
23.对违反升放气球资质管理等规定的行政处罚
24.对重大雷电灾害事故隐瞒不报的行政处罚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八条、第七十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
3.《防雷减灾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五条"
4.《雷电防护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三十三条
4.《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
5.《气象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
6.《升放气球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
7.《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第四十六条
8.《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
9.《气象预报发布与传播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2.《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第四十六条
10.《气象资料共享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
11.《气象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十九条
12.《气候可行性论证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
13.《气象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第十八条
14.《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
15.《涉外气象探测和资料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
16.《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第十九条
    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上网公示    
行政强制 限期恢复原状、限期拆除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第三十五条 攀枝花市仁和区气象局 政府网站 气象防灾减灾股 0812-2901121
2.《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口行政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四十九条、第五十条 攀枝花市仁和区气象局 政府网站 每年3月31日前公开 办公室 0812-2901121
口行政规范性文件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
   
  政策解读 图文、视频、动漫等解读材料以及政策吹风会、新闻发布会等 口行政法规 1.《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第三十二条 攀枝花市仁和区气象局 政府网站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办公室 0812-2901121
口其他 2.《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第九条
  3.《四川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川府发〔2025〕4号)第六十九条
审核: 米小兵   责任编辑: 刘馨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