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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关于规范地摊经济的建议》(第27号提案)答复的函

来源:仁和区政府办     发布时间:2024-02-27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XX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地摊经济的建议》(第27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主管部门合理规划,设立地摊经济区,将地摊商户与固定商户进行地域区分的建议

我区在规范地摊经济方面,重点以疏为主,在不影响行人通行、无安全隐患、不影响市容秩序的区域设立必要的临时便民服务点或疏导点,定点定人定责,实施有效监管。如规范管理银华路的流动摊贩,白天该区域禁止乱摆摊设点,按要求进市场交易,晚上19:00后将售卖蔬菜、水果、农副产品的商贩规划云盘路摊贩集中管理点,进行规范化管理,将符合条件的流动食品摊贩规划干荷路口处规范化管理,目前该区域市容秩序规范有序,取得初步成效。截至目前,已对四十九东风小学南校区周边、仁和广场、仁和第一农贸市场周边仁和第二农贸市场周边、南岭路等区域施划便民服务点或疏导点。

二、关于设立“进退机制”,主动帮助地摊商户进行规范化管理,完善相关手续,对不符合要求的地摊应禁止其设摊的建议

我区已对设立的早市、夜市、临时便民疏导点制定管理办法,建立进退机制进行规范管理。根据《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规定,责令食品摊贩经营者到经营所在地的乡镇(街道)登记,并提交身份证明、住所、联系方式、健康证明等材料。乡镇(街道)对符合条件的食品摊贩发放登记卡(目前区已设置摊点20个),同时责令其他流动摊贩必须到指定区域,按规定时间、地点和种类规范经营。对不符合要求,不服从管理、屡教不改的摊贩禁止摆摊。

三、关于引导鼓励地摊商户和固定商户差异化经营,而不是同质化竞争的建议

我区将继续加大对摊贩日常巡查力度,每天安排执法人员对广场、校园、车站、集贸市场、游乐场所、在建工地等重点区域进行巡查,做到随时发现随时处置。目前,重点在仁和广场碧水阳光区域拟定地摊区,设置经营时限、经营种类、经营地段等条件规范管理,尽量避免地摊商户和固定商户同质化竞争。

四、关于加强夜间巡查对地摊经济监督管理的建议

为加强城市夜间巡查监管力度20235月以来,我区每晚19:00—23:00指派专人值守仁和广场碧水阳光区域,依法依规对占道经营商贩进行治理并取缔露天烧烤,避免油烟、噪音扰民,确保道路畅通。同时为保持整治成效,区综合执法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及有关乡镇(街道)按照职责分工,联合组织执法人员不定时对仁和第一农贸市场、烧烤城、仁和广场、云盘路等重点区域开展夜间联合巡查,对巡查发现的占道经营、噪音扰民、油烟污染等问题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处理,形成台账,总结好的经验,拟定方案,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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