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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加强“一网通办”工作的通知

来源: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1-12-01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加强“一网通办”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区级各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区政府关于推进一网通办前提下的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会议精神,加快提升我区一网通办工作能力水平,着力打造优质高效便捷的政务服务环境,扎实助推我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区一网通办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突出重点,抓实做细一网通办提质增效工作

(一)加强事项梳理。

1.确保事项认领率、发布率、办事指南准确率100%。一是对照上级发布的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各单位再次全面梳理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上的认领事项,确保事项认领率100%,对已认领但经梳理发现确不属本层级办理的事项,以书面形式并附依据材料,于本通知下发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报区行政审批局(径送政管股);二是对认领的事项要逐一规范要素内容,要素内容发生变化的要立即更新,确保事项发布率100%;三是认真对照省大数据中心办事指南问题清单,立即完成问题整改,并举一反三梳理查改其它问题,确保办事指南准确率100%

2.清理机构设置。各区级部门要根据机构改革情况,全面清理本部门在一体化平台的机构设置,对于未承担政务服务事项、合并或撤销的内设机构,要在一体化平台组织机构管理中予以删除,删除前要提前做好人员及事项转移。

3.清理用户账号。各单位要全面清理一体化平台用户账号。对未再使用一体化平台的账号要立即清除;对新建用户,要在当天完成用户认证,确保用户认证率100%

4.做好电子印章和电子证照工作。各单位要加快推进电子印章授权申请和电子证照模板配置工作,确保全区电子印章覆盖率100%,电子证照工作稳步推进。

5.做好事项情形化梳理工作。持续开展事项情形化梳理,细化办事情形。对于涉及多个办理条件、需提交不同申请材料的同一行政许可事项,要进一步细化办事情形,精准配置申请材料,提升事项办理效能。

(二)加强事项运行。

1.大力提升办件数量。各单位要紧紧抓住一体化平台办件数量这个基本,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涉密情形,其余事项要全部纳入一体化平台办理,要组织专门力量,合力提升全区办件总量。对确因系统对接不到位问题导致需要重复录件的情况,一方面要在问题解决前克服困难保证录件工作,另一方面要积极主动与上级对口部门沟通反映,争取尽快解决系统对接问题。

2.大力提升办件覆盖率。各单位要认真梳理还未产生办件的事项,认真分析查找原因,研究切实可行的办法,扎实做好事项办理覆盖度工作,着力提升办件覆盖率,各单位办件覆盖率要确保达到90%以上。

3.大力提升主动评价数量。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大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主动评价工作力度。对一体化平台中办理的事项,要坚持应评尽评,耐心主动做好办事对象的引导工作,保证办事对象对所办事项做出客观公正的主动评价。对一体化平台中的补录件,要及时补录评价信息,避免因遗漏而影响主动评价指标。

(三)加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应用。

区住建局要充分发挥牵头作用,加强统筹协调,督促指导成员单位加大应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的力度,提升系统应用效能,增加办件数量。工程建设项目办理事项录入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工作,应按照线下实际办理流程审批,避免秒办秒批的同时,提升办件准确率和时效性。

(四)加强数据资源共享开放。

区经信和科技局要充分发挥牵头作用,认真谋划,积极行动,加强向上对接,学习借鉴先进地区经验,加快推进数据共享开放工作,着力提升我区数据共享开放指标。

(五)加强天府通办”APP推广使用。

加大天府通办”APP推广使用力度。各单位要再动员、再宣传,确保本单位干部职工注册率100%,督促干部职工积极点击。要加强做好群众和企业的推广宣传工作,引导群众和企业积极注册和使用,有效提升我区网上办理政务服务事项的水平。

二、健全机制,强力保障一网通办工作扎实高效推进

(一)成立一网通办工作专班。

成立仁和区一网通办工作专班,由区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区行政审批局局长、区政府办副主任副组长,区级各有关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区行政审批局分管副局长负责专班具体工作,工作专班负责统筹推进全区一网通办能力提升工作。

(二)加强一网通办工作调度。

实行一网通办工作月调度机制,原则上每月最后一周召开工作调度会,遇特殊情况可即时召开。调度会议主要任务为总结通报当月全区一网通办工作情况,分析查找短板弱项,研究解决办法,安排部署下一步工作。

(三)加强一网通办工作通报。

实行一网通办工作周通报机制,各单位对每周工作情况进行认真梳理并形成《仁和区一网通办工作周报表》(附件2),于每周五18:00前报送区行政审批局(径送政管股)。区行政审批局对全区情况进行分析汇总,形成一网通办工作报,报区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有关领导,抄送工作专班成员单位。

(四)明确一网通办工作责任。

压紧压实一网通办工作责任,各单位主要领导为一网通办工作主要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坚持用数据说话,不讲条件、不打折扣、不搞变通,确保完成目标任务。各单位应于本通知下发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仁和区一网通办工作人员联系表》(附件3)报送区行政审批局(径送政管股)。

(五)加强一网通办工作部门联动。

各单位要牢固树立全区一盘棋思想,齐力推进一网通办工作。区行政审批局要发挥好牵头抓总作用,做好统筹协调、总结分析、培训督导等工作(联系人员:副局长江凌,电话13508238196;政管股股长冯剑,电话13882330915)。区住建局要做好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牵头工作,加强统筹协调,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效能。区经信和科技局要认真谋划,积极行动,加快推进数据资源共享开放工作。各单位要积极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全区一网通办工作快速有效提升。

(六)加强一网通办工作督查考核。

加大对一网通办工作的督查考核力度。区委目标绩效办会同区行政审批局加强对一网通办工作的督查,将一网通办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对工作推进不力的单位及个人,严格按照《仁和区一网通办工作提醒通报约谈制度》(攀仁府办202151号)进行处置。

 

附件:1.仁和区一网通办工作专班

2.仁和区一网通办工作周报表

             3.仁和区一网通办工作人员联系表

            4.“一网通办工作相关法规及指标定义

 

 


附件1

仁和区一网通办工作专班

 

组  长:唐光辉    区政府副区长、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副组长:刘锋波    区行政审批局局长

                张  桦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成  员:以下部门分管领导)

区发改局           区经科局  

教育和体育局     区民族宗教局  

区民政局           区司法局  

区财政局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区林业局           区住建局  

区交通运输局       区水利局  

区农业农村局       区商务局  

区文广旅局         区卫生健康

区退役军人局       区应急管理局  

区市场监管局       区医保局

区行政审批局       区综合执法局

区残联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仁和区分局

  区税务局           市公安局仁和区分局

仁和生态环境局     区气象局

区档案馆           区消防救援大队

 

 

 

附件2

仁和区一网通办工作周报表

(   月   日至   月   日)

单位名称

事项梳理

事项运行

应认领事项数

已认领事项数

事项认领率

已发布事项数

事项发布率

办事指南修订数

本周实际办件量

累计实际办件量

本周一体化平台办件量

一体化平台累计办件量

本周主动评价数

累计主动评价数

主动评价率

 

 

 

 

 

 

 

 

 

 

 

 

 

 

 

备注:1.办事指南修订数是指对照省大数据中心发布的《办事指南问题清单》,本单位修订问题的数量。

2.实际办件量是指本部门在线上、线下实际办理的所有业务事项总和。


附件3

 

仁和区一网通办工作人员联系表

单位

分管领导

职务

联系电话

工作人员

联系电话

QQ

 

 

 

 

 

 

 

 

 

 

 

 

 

 

 

 

 

 

 

 

 

 

附件4

一网通办工作相关法规及指标定义

 

一、一网通办概念及法规依据

(一)一网通办概念。

一网通办,是指依托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通过规范网上办事标准、优化网上办事流程、搭建统一的互联网政务服务总门户、整合政府服务数据资源、完善配套制度等措施,推行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推动企业群众办事线上只登录一次即可全网通办。

(二)一网通办法规依据。

一网通办的概念源自《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四章地三十七条第一款,即:国家加快建设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以下称一体化在线平台),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在全国范围内实现一网通办。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者涉及国家秘密等情形外,政务服务事项应当按照国务院确定的步骤,纳入一体化在线平台办理。

国家依托一体化在线平台,推动政务信息系统整合,优化政务流程,促进政务服务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数据共享服务,及时将有关政务服务数据上传至一体化在线平台,加强共享数据使用全过程管理,确保共享数据安全。

二、一网通办主要指标定义

(一)依申请事项。

指行政主体依据相对一方当事人的申请而实施的行政行为,以相对一方当事人的申请为前提条件。依申请类政务服务事项包括行政许可、公共服务,以及依申请行使的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行政给付、其他行政权力7大类。

(二)事项认领率。

指已在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中认领的依申请事项,占应当认领的依申请事项的比例。计算公式为:已认领依申请事项数/应当认领的依申请事项总数*100%指标要求:100%

(三)事项发布率。

指在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中认领,经规范设置要素内容后对外发布的依申请事项,占所有认领的依申请事项的比例。计算公式为:发布的依申请事项数/依申请事项总数*100%指标要求:100%

(四)办事指南准确率。

指将在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中认领事项的名称、设定依据、申请条件、办理材料、办理地点、办理时间、联系电话、办理流程8类要素,形成完整准确的办事指南的占比。指标要求:100%

(五)办件覆盖率。

指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中办理的依申请事项,占认领的依申请事项总数的比例。计算公式为:办理的依申请事项数/认领的依申请事项总数*100%指标要求:60%以上

(六)主动评价率。

指企业和办事群众通过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对政务服务事项进行自愿主动评价的数据,占所有评价数据(含主动评价和系统默认评价)的比例。计算公式为:主动评价数/“好差评系统所有评价数*100%指标要求:80%以上

(七)累计每万人口主动评价数。

指一定时间内,一个地区按照每万人口折算的主动评价数。计算公式为:地区主动评价总数/地区总人口数(万人)。

(八)一件事一次办事项数占比。

指在申请材料齐备的情况下,企业及办事群众现场到政务服务事项办理的实体大厅(窗口)或者部门一次即可办理完结的依申请事项数,占依申请事项总数的比例。计算公式为:一次办事项数/依申请事项总数*100%指标要求:100%

(九)网上可办事项数占比。

指企业及办事群众能够通过网上政务服务平台进行申请、受理、审核或者发证的依申请事项数,占依申请总事项数的比例。计算公式为:网上办事项数/依申请事项总数*100%指标要求:100%网上可办事项包含网上部分办理和网上全程办理事项。

(十)全程网办率。

指企业及办事群众能够通过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全程办结的依申请事项数,占依申请事项总数的比例。计算公式为:全程网办事项数/依申请事项总数*100%指标要求:85%以上。

(十一)办事时限压缩比例。

指依申请事项的承诺办结时限在法定办结时限基础上的缩减比例。计算公式为:(法定时限-承诺时限)/法定时限*100%指标要求:60%以上

(十二)材料减免率。

指在依申请事项办理中,通过系统对接共享、办事流程优化等方式,对办事企业和群众减免提交的申请材料的占比。计算公式为:减免材料数/减免前要求提交的材料数*100%指标要求:5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