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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山青钒业有限公司4000t/a五氧化二钒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

来源:攀枝花市仁和区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     发布时间:2021-09-16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攀枝花市山青钒业有限公司4000t/a五氧化二钒技改项目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国家及四川省环境保护方面的法规及规定,需要对本项目建设的实施情况进行公示,以便让公众了解,同时也能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及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特向公众公示以下信息:
    (一)项目概况
  (1)建设项目名称:4000t/a五氧化二钒技改项目
  (2)建设项目概要:攀枝花市山青钒业有限公司拟投资1000万元建设4000t/a五氧化二钒技改项目,主要建设内容:①优化工艺,将原设计φ2.5×50m和φ2.7×50m回转窑改为φ4×90m的回转窑,原料由标准钒渣、含钒尾渣调整为含钒渣,并综合利用市内钛白粉厂产生的废酸(45万吨/年,车辆运输)及废钒触媒等钒催化剂,同时加入活性添加剂,提高原料转化率;②能源结构调整为天然气,现有一台电锅炉改为一台6t/h天然气锅炉(备用),新增一台15t/h天然气锅炉。项目实施后五氧化二钒生产能力仍维持4000t/a。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大气环境影响
   项目建成投入运营后,新增污染源正常排放时:
  ①项目外排各项污染物短期浓度贡献值最大浓度占标率≤100%;
  ②项目外排各项污染物年均浓度贡献值最大浓度占标率≤30%;
  ③项目外排各项污染物叠加现状浓度以及区域拟建项目的环境影响后,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相关标准。 因此,项目建成后,区域环境质量能够满足环境质量标准要求,不会改变区域环境空气的功能区划,环境影响可接受。
 (2)地表水环境影响
  根据《攀枝花市环境质量公报》可知:项目所在区域地表水环境质量能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域质量标准,满足环境功能要求。因此,项目不会改变区域水环境质量功能,区域地表水环境质量将基本维持现状。
  (3)地下水环境影响
   为防止物料、废物等跑、冒、滴、漏以及产生渗漏水污染地下水,由于防渗属于隐蔽工程,因此环评要求:在地面防渗施工过程应做好施工记录,或者请施工监理公司做监督,必要时可请环境主管验收部门对防渗设施提前检查。
   (4)声环境影响
  根据预测,本项目噪声各厂界昼间、夜间噪声分别小于65dB(A)、55dB(A),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可见本项目设备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环境不会造成明显的影响。
  (5)固体废弃物影响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分工业固废和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处理池污泥。其中工业固废中的一般固废有浸出渣、废铁、收尘灰、沉钒废水处理站污泥、洗车池沉淀泥沙、脱硫石膏、锅炉除尘灰和废耐火材料,危险废物有废机油。
  三、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本项目针对各类废气污染物均采取了对应的治理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具体措施如下:
  1)回转窑烟气、熔化炉烟气、浸出和沉钒硫酸雾主要污染物为烟尘、SO2、NOx、硫酸雾,采用低氮燃烧+旋风+布袋除尘器+石灰—石膏湿法脱硫(含二级电除雾)处理达标后,经60m排气筒排放,能达到《钒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6452-2011)标准限值。
  2)活性剂制备及上料粉尘主要污染物为粉尘,采用旋风除尘器处理达标后,经30m排气筒排放,能达到《钒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6452-2011)标准限值。
  3)燃气锅炉主要污染物为烟尘、SO2、NOx,采用低氮燃烧处理达标后,经15m排气筒排放,能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标准限值。
项目实施后工艺产生的生产废水由厂区污水站处理达企业标准后由供酸企业回用作生产补充水,生活污水经二级生化处理后达到《钒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2-2011)(水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回用于厂区绿化。
对噪声源实施减震,隔声等环保措施;工业固废全部综合利用,不外排。
对项目“三废”污染源采取治理措施后,项目排放的“三废”主要污染物可实现达标排放。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拟采用的生产工艺及设备先进、成熟、可靠,符合清洁生产要求;项目采取的污染治理措施成熟可靠且技术经济可行,排放污染物能够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要求,对评价区域环境质量的影响不明显。项目环境风险影响处于可接受水平,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切实可行。只要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保对策及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确保项目污染物达标排放,认真实环境风险的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则4000t/a五氧化二钒技改项目建设从环保角度可行。
 (五)征求意见稿全文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全文链接:http://www.screnhe.gov.cn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请按照建设单位联系方式联系查阅纸质报告。
 (六)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组织,鼓励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书信、电子邮件、填写公众意见表等多种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对于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我司承诺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可按照下方网址链接格式要求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请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文发布起的10个工作日。
(九)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名称:攀枝花市山青钒业有限公司
(2)建设单位联系方式:刘工   攀枝花市仁和区南山循环经济发展区迤资园区(攀枝花市山青钒业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    Tel:0812-3316869 
2、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1)评价机构名称:四川省川工环院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2)评价机构联系方式:何工   成都市人民南路四段20号  Tel:028-68653636 

            附件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公众意见表(1).doc

           附件2征求意见稿.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