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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仁和区环境保护局关于2019年7月19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攀枝花市仁和区环境保护局     发布时间:2019-07-19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攀枝花市仁和区环境保护局

关于2019719日拟对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攀枝花市仁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大河流域(火车站南段)水环境及沿线综合整治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7月19日-2019年7月25日(共5个工作日)。

  话:0812-2906977

  址:攀枝花市仁和区精诚巷6号(攀枝花市仁和区环境保护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大河流域(火车站南段)水环境及沿线综合整治项目

攀枝花市仁和区仁和镇、总发乡

攀枝花市仁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四川众望安全环保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对大河流域进行水环境处理和生态保护的基础上进行景观塑造,建设内容包括绿化工程、土方工程、景石安装、水利工程、配套建筑及附属设施建设等。

(一)大气治理措施:

施工期:扬尘采取洒水治理措施;施工机械产生的尾气无组织排放,场地开阔,扩散条件良好。

营运期:汽车尾气无组织排放,场地开阔,扩散条件良好;垃圾堆存产生的恶臭将严重影响项目区内的环境质量,夏季更将造成蚊虫滋生,危及居民健康。环评要求建设方在营运期加强管理,确保垃圾收集桶不对项目整体景观造成影响

(二)废水治理措施:

施工期:施工废水经临时沉淀池处理后用于场地洒水等,生活污水依托沿线民房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收集后经周边市政污水管网送污水处理厂处理。

营运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入市政污水管网中。

(三)噪声治理措施:

施工期: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距离衰减等措施降低噪声。

营运期:主要为车辆行驶交通噪声及人群活动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四)固废治理措施:

施工期: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项目无弃土场所,借方来自仁和区四号地块建设项目;建筑垃圾部分回收,剩余由施工单位及时清运至建筑渣场统一处理;河道淤泥临时摊铺于河道两侧河滩地进行临时晾晒,干化后用于项目内周边拟绿化区域土地整理。

营运期: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修剪的植物枝叶及绿化场地清扫的垃圾由养护管理单位于修剪期间集中收集并运至生活垃圾处理厂处置;检查井污泥定期清掏后由环卫部门运至污水处理厂脱水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