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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德镇道中桥村村规民约

来源:攀枝花市仁和区同德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2-02-28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为了贯彻实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加强村民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教育村民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把我社区建设成为物质优美,精神文明的新农村,2020年7月13日,道中桥村民代表会通过,特制订本村规民约。

第一章 土地管理

第一条:辖区内所有土地,除法律规定属国家所有的以外,一切土地属村集体所有。

第二条:村民改变土地用途须得经过村民小组大会通过,未经同意不得擅自将承包土地,林地,荒山转让、出租、抵押。

第三条:村民出售,出租自有住房给村外人员须得村民小组召开村民大会通过方可。

第四条:村民修建房屋时须得到村组同意、实地勘察,并办理相关手续方可修建;一户村民在本村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违反此条村规的村组集体有权收回该处土地,终止其土地承包合同。

第五条:村民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严格执行基本农田五不准原则。

第二章 计划生育

第一条:村民要遵守国家计划生育法律法规。

第二条:村民应积极响应国家优生优育政策,积极参加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如因不参加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造成的病残儿和不健康婴儿的,不得享受国家救助等一切优惠政策。

第三条:夫妻生育前办理相关生育手续方可生育。不按规定办理生育手续的,村委会不予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第四条:。已婚育龄妇女每年不得少于三次健康普查。

第五条:违法、违规生育且不接受镇村处罚,不按时缴纳相关款项的,村委会将不予办理一切手续。

第三章 护林防火

第一条:严格执行攀枝花市仁和区《森林防火“农户三包”管理措施(试行)》及《森林防火村民轮流挂牌值班制度(试行)》,压紧压实管理责任和工作责任,对违规野外用火的,按照村规民约进行入户宣传森林防火法律法规100户;该户3个月内停止办理一切手续;并由村委会收取村民自治经费200-2000元,造成重大损失的构成违法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进行处理。

第二条严禁毁林开荒,退耕还林复耕,违约者将终止其林地承包合同,土地收回集体。

第三条:林改后的荒山,三年内不造林的,集体有权终止其承包合同并收回。

第四条:未经相关部门审批不得砍伐,出卖树木,必须砍伐的必须到政府林管站办理相关手续并到村委会备案。违规砍伐的按树木价值3-5倍收取村民自治经费。

第四章 公共设施维护

第一条:村民要积极参与社区公共实施的维护和管理,不得在路面上堆放杂物,晾晒粮食,违规停放车辆等,经劝阻不听的收取每平方米10元的村民自治经费。

第二条:不得破坏现有道路,沟渠,人行便道等,以尊重历史为原则,维护好现有公共设施。蓄意破坏公共设施的除恢复原状外村委会将收取200-1000元的村民自治经费。

第五章 社会治安

第一条:村民应自觉抵制邪教,不得参加一切邪教组织,见到邪教成员要及时报警或者向村委会举报。村民参加邪教的,一经查实,取消国家给予的相关优惠政策并上报派出所处理。

第二条:村民应自觉抵制黄赌毒,不得参与黄赌毒行为,有此行为的取消国家给予的相关优惠政策并上报派出所处理。

第三条:村民应和谐相处,不得无故滋事,打架斗殴,伙同村外人员到村内滋事斗殴,违者处以没人500-5000元的村民自治经费,并上报派出所处理。

第四条:不按国家规定上访的将取消国家给予的一切优惠政策。

第五条:流动人口管理,凡在我村居住一个月以上的人员,本人或亲属须到村委会和村民小组备案,流动人员同样需遵守本村规民约。

第六条:坚决反对和抵制家庭暴力,村民自觉维护家庭和平,发生不可化解的矛盾时及时向村组报告,申请调解,必要时可向公安机关报案。

第六章 公共卫生

第一条:村民应自觉维护公共卫生,不要随意乱扔垃圾,所有垃圾应进入垃圾池进行集中处理。

第二条:死亡后的牲畜要远离水源地的地方进行深度掩埋,使用过的农药瓶子,包装袋等要进行集中处理,不得乱扔,以上情况造成经济损失,人员伤亡的将承担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第七章  疫情防控

妥善处理防范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正确认识疫情和疾病的危害,发现疫情或可疑病例要及时向卫生防疫部门报告。

对从流行病严重疫区返乡人员及有传染病疑似症状的村民,应及时向村干部反映,并自觉遵守国家法规进行自我隔离,村民之间要相互监督,及时举报。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勤洗手,慎揉眼,咳嗽和打喷嚏时用纸巾掩住口鼻,包好扔进垃圾桶,防止飞沫传播”,“保持良好的生活习惯,早睡早起,适量增加室内运动,提高自身免疫力”,“做好家庭卫生,房间保持通风,外出回家做好消毒”外出要佩戴口罩,在家要勤洗手”“少酗酒、不打牌、不打麻将,规律休息”。

第八章  安全生产

第一条:村民要遵守国家交通法规,不得驾驶三无车辆,不得违规超速、超载和客货混载,违者收取50--500元村民自治经费,并上报交通部门处理,造成事故的负全部责任。不得乘坐三无车辆,造成损失的自行负责。

第二条:村民要遵守食品安全法,自办宴席就餐人数一次性50人以上的,在举办前4日前上报村委会备案。如不上报造成事故的负全部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第三条:村民要认真学习农用机械操作技术,不得违规操作农用机械,不得将农用机械交给不懂操作技术的人使用,违规操作造成事故的将负全部经济损失和全部法律责任。

第九章  公益事业

第一条:公益事业建设为大家,村民不得无故阻拦、破坏公益事业建设,对蓄意阻拦、破坏公益事业建设的村民,村组有权取消该家庭的一切惠民政策,并不予办理相关手续。

第二条:需要村民筹资、酬劳建设的公益事业,村民要积极支持,户口不在本村人居住于本村的,需尽同等义务;户口在本村,人不居住于本村的,需尽二分之一义务。不尽义务或不尽全义务的,经村组三次劝导仍不听从的村民,村组有权停止对该家庭办理一切手续。

第十章  违约责任

本村规民约,若有与国家法律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为准,村民违反村规民约的,按文中约定处理,不按规定接受处理的,村组将停办一切手续和取消一切国家优惠政策,本民约从2020年7月13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