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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和镇综合办事机构和下属事业机构职能职责

来源:攀枝花市仁和区仁和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0-12-04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根据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攀枝花市仁和区乡镇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攀仁委办〔202023我镇可设置9个党政综合办事机构和5个事业机构,各机构职能职责具体如下:

一、综合办事机构

仁和镇设党政办公室、党建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综合执法办公室、社会治理办公室、财政所、应急管理和生态环境办公室、招商引资办公室共9党政综合办事机构,具体职责:

(一)党政办公室。承担党委、人大、政府日常事务;负责全面深化改革、文秘档案机要保密、信息调研、政务信息公开、行政后勤、政府采购等工作;负责办理镇人民代表大会期间代表的议案、建议和批评意见;负责综合协调、对外联络工作;负责检查督促其他各综合办事机构完成下达的任务;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对接区委办公室、区人大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区政协办公室、区委深改办、区依法治区办、区财政局、区档案馆、区政府采购中心、内网中心等。

(二)党建办公室负责党的建设,指导基层党建工作;发挥党建引领作用,牵头协调推进城乡基层治理并承担日常工作;承担党风廉政建设(巡视巡察联络统筹)、纪检监察、机关效能建设、组织人事、宣传教育、意识形态、政协统战等工作;承担考核奖惩及职称评聘、重点工作和重大项目督查等工作;指导工会、共青团关工委)、妇联等群团工作。负责对接区政协、区委办、区委组织部、区纪委监委、区委宣传部、区委统战部、区委编办、区人社局、区委目标绩效办公室、区委党校、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等。

       (三)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发展和改革、产业发展、项目推进和管理、农民工服务、经济统计等工作负责对接区发改局、区统计局、区经信和科技局、区商务局、区康养办、区科协等。

        (四)社会事务办公室。承担指导推进公共事务和综合管理等职责;负责教育文体、卫生健康、农民工服务、社会保障、低保救助、扶贫解困、救灾救济以及退役军人、残疾人、民族宗教、公益福利事业等事务;根据法定职能或受委托承担辖区内行政审批、证照办理、政策咨询等事项;指导便民服务中心和村(居)民委员会工作负责对接区教体局、区卫健局、区人社局、区医保局、区民政局、区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局、区行政审批局、区民宗局、区残联等。

(五)综合执法办公室。通过法定程序受委托行使部分执法权,开展基层发生频率高、就近管理方便有效、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直接相关的行政执法活动。负责日常巡查、快速处置、协助调查取证等基础性监管工作,探索推行“一支队伍管执法”。负责乡镇综合检查与区级专业执法协调配合,统筹协调区级部门派驻执法力量,配合做好日常管理、监督考评工作。承担城市管理(数字化城管)、市场监管食品药品安全违章建筑查处等工作。负责对接区综合执法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城建综治办等。

(六)社会治理办公室。负责协调推进城乡基层治理相关具体工作。承担社会治安综合防控体系建设、平安乡村建设、信访维稳、法治宣传教育、全面依法治镇、矛盾纠纷多元化解、防邪防毒、群防群治、流动人口管理、武装、政法等工作。协调协同社会力量,开展乡风文明建设,提高群众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工作,提高基层自治能力和水平。负责对接区武装部、区委宣传部、区委政法委、区信访局、区法院、区检察院、公安仁和分局、区司法局等。

       (七)财政所。贯彻执行各项财政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负责编报全镇年度财政收支预算、决算并组织预算执行;协助征缴财政收入,代收代缴各类社会保障资金;负责各项强农惠民补贴资金的审核发放和项目建设资金的监督管理;负责管理本镇国有资产和政府性债权债务;受托代管村(社区)、组财务、债权债务和集体资产;负责财务信息公开和财务审计。负责对接区财政局、区税务局、区审计局等。

       (八)应急管理和生态环境办公室。主要承担安全生产、消防、防汛、防灾、防疫、防震、抢险等工作。负责建立完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值班值守、信息收集上报、监测预警、分类处置机制,组织开展辖区内安全监督检查、灾害防治,组织、协调开展抢险救灾、灾情统计和人员安置,组织灾后恢复重建等。宣传贯彻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建立、实施属地范围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开展环保监督检查,协调开展环保突出问题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组织开展“美丽乡村创建工作。负责对接区应急管理局、仁和生态环境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林业局、区水利局、区防震减灾局等。

       (九)招商引资办公室。负责招商引资固定资产投资、商务、项目推进和管理、商会等工作。负责做好招商引资有关政策宣传解答,协助开展招商引资项目谈判,协调落实招商引资政策,开展招商引资项目包装和跟踪服务。负责对接区发改局、区商务局、区经济合作局、区工商联等。

除完成上述职责外,各党政综合办事机构还应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事业机构职责

仁和镇设便民服务中心(党群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农业农村服务中心畜牧兽医站、宣传文化旅游服务中心、村镇建设服务中心、移民安置服务中心共5个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具体职责如下:

(一)便民服务中心(党群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负责受(办)理与群众和服务对象密切相关的政务审批服务、公共服务、便民服务事项;负责惠民政策咨询、落实办理;负责政务公开的事务性工作;协调村(社区)便民服务点工作。负责面向党员、基层干部、入党积极分子和群众开展党务政策咨询、办理党内有关业务、传播党建理论知识、帮扶生活困难党员群众、组织党员志愿服务、受理反映社情民意、推进区域化党建等工作。负责退役军人、“双拥服务工作。宣传贯彻退役军人有关政策法规,掌握本辖区退役军人政策落实、主要诉求、帮扶解困等方面情况并针对性开展工作。负责对接区委组织部、区行政审批局、区人社局、区医保局、区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局、区民政局、区残联等。

(二)农业农村服务中心(畜牧兽医站、森林防火监测站)负责农业、林业、水利、农业机械、防汛抗旱、水产、气象、脱贫攻坚、农业结构调整、产业发展、乡村振兴、道路交通安全、农业统计、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管理、农村集体经济监管、土地管理、农村危房改造审批等工作;负责开展农业科学技术教育、培训、推广,开展农作物病虫害监测与防治、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生产基础设施建设等服务性工作负责畜牧、饲料技术推广服务、动物防疫、畜牧兽医等服务性工作。负责收集巡山护林员、各防火卡点值守人员、村组干部等森林防灭工作到位情况的信息,接受群众森林防火举报,收集、汇总和报告各类森林火险隐患信息;负责镇党委、镇政府安排的森林火险隐患整改情况的反馈登记;负责辖区及毗邻区域已发生火情、火灾的信息收集与上报;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森林防灭火工作。 负责对接区农业农村局、区扶贫开发局、区水利局、区林业局、区气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仁和区分局等。

(三)村镇建设服务中心。负责村镇建设规划和管理方面的技术性、辅助性工作;负责公共设施建设维护、镇容村貌维护改善等具体工作;协助开展施工现场管理、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等工作;负责全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文明城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城市防洪、城市消防、小区物业管理等工作。负责对接区综合执法局、区住建局、区文明办、区爱卫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仁和区分局等。

(四)宣传文化旅游服务中心。负责宣传舆论引导、思想道德教育、新型农民培训、公共文化服务、乡村旅游、精神文明建设、人居环境打造、宣传文化阵地建设等工作;负责全镇宣传文化阵地建设和镇综合文化服务站管理,指导各村(社区)开展群众性文体活动负责对接区委宣传部、区融媒体中心、区文明办、区文广旅局等。

(五)移民安置服务中心。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关于移民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区委、区政府的有关决定、命令、指导,承担本镇移民安置的有关职能编制本镇移民安置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本镇征地调查、拆迁安置和移民安置工作方案;组织实施本镇失地农民拆迁安置补偿工作、大中型水库移民安置和后期扶持工作;组织实施本镇失地农民安置点规划选址、方案设计和安置工程建设;做好政策宣传,组织开展征地调查,做好移民矛盾纠纷调解、群众来信来访、维稳风险评估等工作加强与区级部门、项目建设业主的协调和沟通,争取资金,负责安置资金和物资的管理;负责处理解决本镇移民安置、搬迁的遗留工作。负责对接区发改局、区住建局、区扶贫开发局、区土地储备中心、区南向门户开发服务中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