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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深化惠民行动大力实施民生工程的通知
www.screnhe.gov.cn   发布时间:2008-07-22 17:01:57    来源:   选择阅读字体:【 】   阅读次数: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街道,区属各部门,省、市驻区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切实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根据市委、市政府的统一安排,区委、区政府决定进一步深化惠民行动,大力实施2008年民生工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8年民生工程的工作目标

    (一)就业促进工程(责任单位: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区农牧局)

    1、扩大就业规模,提高就业质量,全区城镇新增就业2230人;下岗失业人员和失地无业农民再就业1825人,其中就业困难对象再就业325人(责任单位: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2、大力开展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培训农民工1. 62万人,其中:省内农民工用工企业在岗培训1. 4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2080人,劳务扶贫工程培训70人,阳光工程培训600人,获证人数达9000人次(责任单位: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区农牧局);

3、实施新型农民培训和科技入户工程,培育新型骨干农民600人/户,带动农户科技推广3020户,农民实用技术培训10万人次(责任单位:区农牧局)。

(二)扶贫解困工程(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农牧局)

    1、推进农村扶贫解困工作,解决绝对贫困人口温饱95人,改善233人低收入贫困人口生产生活条件(责任单位:区农牧局);

    2、实施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按农村低保和“五保”人数计算,农村医疗年人均救助不低于95元;按城市低保人数计算,城市医疗年人均救助不低于90元;确保受灾群众及时得到救助,因灾倒塌房屋得到及时恢复重建(责任单位:区民政局);

    3、实施畜牧科技人员助农增收工程,推广畜牧兽医新技术,帮扶182户养殖户,实现养殖户人均增收60元以上(责任单位:区农牧局)。

    (三)教育助学工程(责任单位:区教育局)

    1、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杂费和教科书费,做到“应免尽免”;继续确保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家庭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与当地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同步享受“两免一补”政策;对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秋季实行免收学杂费政策;扩大寄宿学生生活补助范围,提高补助标准,做到“应补尽补”在施行农村“两免一补’,政策中,免除学杂费26894人,免费提供教科书26894人,辛卜助寄宿生生活费5667人,同时对该受助范围内的学生提供每周两次免费肉食;

    2、在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方面,解决进城务工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3342人,建设改造留守儿童寄宿制学校1所;

    3、在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工作方面,资助农村公办普通高中家庭特别困难学生283人;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在校残疾学生达到141人;

    4、积极推进农村学校食堂量化分级达标工作,仁和镇、大田镇、金江镇、啊喇乡各1所农村学校食堂改造工程于年内完成,改造后的学校食堂全部达到量化分级C级以上标准。

    (四)社会保障工程(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区教育局)

    1、把符合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城镇居民纳入低保,实施“应保尽保”,全市城镇低保累计月人均补助水平不低于112元,农村低保累计月人均补助不低于35元;把符合条件的五保供养对象全部纳入供养范围,在平地镇、总发乡新建、改扩建农村中心敬老院所2所,新增床位100张,全区五保供养对象集中供养率达55%以上(责任单位:区民政局);

    2、城镇基本养老保险覆盖人数0.7万人,全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覆盖人数1.959万人(责任单位: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区教育局)。

    (五)医疗卫生工程(责任单位:区卫生局、区残联)

    1、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全区14个乡镇,覆盖农业人口13. 27万人,参合率达到90%以上;完善妇幼卫生体系建设,启动建设妇幼保健机构1个;惠及结核病病人160人(责任单位:区卫生局);

    2,免费为贫困残疾人白内障患者实施复明手术60例,完成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140户(责任单位:区残联)。

    (六)百姓安居工程(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市国土资源局仁和区分局、区城乡建设局、区农牧局、区广电局、区移民办)

    1、解决农村特困无房户和受灾群众住房困难70户;按照工作用房不低于200平方米,公共服务和活动场所面积不低于200平方米的标准,在前进镇、金江镇、大河中路街道完成3个社区的基础设施建设(责任单位:区民政局);

    2、实施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安置50户(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仁和区分局);

    3、在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方面,新建、改建、收购廉租住房300套,面积1. 41万平方米(市政府调整为204套,面积0.959万平方米,正式更改通知待下);实施廉租住房补贴1350户,其中:新增租赁补贴753户(责任单位:区城乡建设局);

    4、支持农民新建沼气池3500口(责任单位:区农牧局);

    5、实现32个村广播电视“村村通”(责任单位:区广电局);

    6、完成煤矿采空沉陷区困难移民100人的安置(责任单位:区移民办)。

    (七)道路通畅工程(责任单位:区交通局、区水务农机局)

    1、建成通乡油路(水泥路)20千米、通村油路(水泥路)30千米;在布德建成乡镇客运站点1个;整治公路危病桥10延米(区交通局);

    2、完成新建设乡村机耕道6千米(区水务农机局)。

    (八)环境治理工程(责任单位:区环保局、区经商局、区城乡建设局、区农牧局、区林业局、区水务农机局、市国土资源局仁和区分局)

    1、不断改善人居环境,成功创建省级环保模范城市强化环境监管,确保对已下达安装任务的全市工业污染自动监控率达到80%以上;全区新增1个机动车尾气治理路检点; 完成省级限期整治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1家(攀枝花市裕仁工贸公司)(责任单位:区环保局);

    2、淘汰落后生产能力的企业,其中关闭企业5家,淘汰设备5家(责任单位:区经商局);

    3、启动省级村庄人居环境治理试点2个(责任单位:区城乡建设局);

    4、改造中低产田1.15万亩(责任单位:区农牧局);

    5、完成土地开发项目3个,建设规模2150亩,新增耕地面积1600亩(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仁和分局);

    6、继续实施天然林保护和退耕还林工程,森林管护119. 45万亩,建设公益林3万亩,巩固退耕还林成果6. 9万亩(责任单位:区林业局);

7、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5平方千米,解决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1.8万人(责任单位:区水务农机局);

(九)区本级民生工程为民办实事12件(责任单位:区广电局、区发改局、区水务农机局、区民宗局、区教育局、区文体局、区政务中心、区计生局、区委组织部、区总工会、区残联)

    1、完成6个乡镇4000户的农村数字电视无线覆盖(责任单位:区广电局);

    2、完成退耕还林地区基本口粮田建设试点项目6000亩(责任单位:区发改局);

    3、完成以工代贩县乡村公路建设项目新建泥结碎石山重四级乡村公路10公里(责任单位:区发改局);

4、完成飞机场东侧三条排洪沟6公里及机场边沟、伍家湾山坪塘、绿荫塘山坪塘整治(责任单位:区水务农机局);

5、建设核桃经济林350。亩(责任单位:区民宗局);

    6、完善大河中学学生公寓、学生食堂、田径运动场房屋建设、设施购置工作,争创省级示范高中(责任单位:区教育局);

7、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加强农村基层组织阵地建设,充分发挥基层文化阵地作用;完善农家书屋图书配置(责任单位:区文体局);

8、加强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全区行政审批、行政许可、社会服务项目入驻中心办理率达到95%;完善15个乡镇、街办便民惠民服务中心建设(责任单位:区政务服务中心);

    9、在仁和镇片区挂牌成立一个惠民药店(责任单位:区政务服务中心);

    10、实施新婚优生健康免费服务和长效避孕节育措施奖励(责任单位:区计生局);

    11、深化“部门帮村、党员帮户”工作;加强困难(老)党员帮扶,实现困难党员帮扶全覆盖(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帮扶困难职工360人以上(责任单位:区总工会);

12、残疾人帮扶工作:开展轮椅捐赠、脑瘫儿童患者集中康复训练、肢残儿童矫治手术、残疾人安置就业、残疾人技能培训等残疾人帮扶工作(责任单位:区残联)。

二、2008年度民生工程目标任务分解(具体安排附后)

三、资金安排

(一)市委、市政府下达仁和区八大民生工程资金安排

2008年市委、市政府下达仁和区八大民生工程资金安排总计15316.10万元,其中:上级补助11764. 80万元、区级安排922. 7万元(年初财政安排)、部门筹集2628. 6万元(含乡镇自筹365万元)(备注:部门筹集资金包括争取上级的计划外专项资金、区级超收安排、乡镇投入部门自筹的其他资金)。

1、就业促进工程

资金安排合计357万元,其中:上级补助248万元、区级14万,部门自筹95万元。

(1)城镇新增就业:资金安排30万元,其中上级补助20万元,部门自筹10万元。

(2)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资金安排120万元,其中上级补助80万元,区级5万元,部门自筹35万元。

(3)新型农民培训和科技入户:资金安排61万元,其中上级补助57万元,区级4万元。

(4)劳务扶贫工程:资金安排49万元,其中上级补助49万元。

(5)阳光培训工程:资金安排22万元,其中上级补助22万元。

(6)下岗失业人员和失地无业农民再就业:资金安排15万元,其中上级补助1。万元,部门自筹5万元

(7)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资金安排60万元,其中上级补助10万元,区级安排5万元,部门自筹45万元。

2、扶贫解困工程

资金安排合计178. 19万元,其中:上级补助110万元、区级30万,部门自筹38. 19万元。

(1)实施农村困难群众医疗救助:资金安排91. 694万元,其中上级补助61万元,区级10万元,部门自筹2 0. 694万元。

(2)开展城市困难群众医疗救助:资金安排76. 5万元,其中上级补助49万元,区级10万元,部门自筹17. 5万元。

(3)灾后紧急救援:资金安排10万元,区级安排10万元。

3、教育助学工程

资金安排合计2452. 8万元,其中:上级补助1979. 5万元、区级153. 3万元,部门自筹320万元

(1)义务教育阶段免杂费、教科书、作业本费、补助寄宿学生生活费资金安排1591. 1万元,其中上级补助1440万元,区级151. 1万元。

(2)资助普通高中特困家庭学生6. 7万元,其中上级补助4. 5万元,区级2. 2万元。

(3)寄宿制工程135万元,其中上级补助75万元,部门自筹60万元。

(4)积极推进农村学校食堂量化分级达标:资金安排合计720万元,其中上级补助460万元,部门自筹260万元。

4、社会保障工程

资金安排合计2304万元,其中:上级补助1563. 7万元、区级255. 46万元,部门自筹484. 84万元。

(1)城市低保:资金安排1507万元,其中上级补助1054. 7万元,区级60万元,部门自筹392. 3万元。

(2)农村低保:资金安排403万元,其中上级补助300万元,区级30. 46万元,部门自筹72. 54万元。

(3)农村五保供养:资金安排78万元,区级安排78万元。

(4)敬老院建设:资金安排100万元,上级安排80万元,部门自筹20万元。

(5)全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资金安排216万元,其中上级补助129万元,区级87万元。

5、医疗卫生工程

资金安排合计1137. 14万元,其中:上级补助1047. 44万元、区级62. 7万元,部门自筹27万元。

(1)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安排832. 94万元,其中上级补助797. 24万元,区级35. 7万元。

(2)加强妇幼保健机构建设:资金安排148万元,上级补助资金148万元。

(3)惠及结核病病人:资金安排12万元,区级12万元。

(4)贫困残疾人白内障复明手术:资金安排4. 2万元,上级补助4. 2万元。

(5)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资金安排140万元,其中上级补助98万元,区级15万元,部门自筹27万元。

6、百姓安居工程

资金安排合计2862. 03万元,其中:上级补助1685. 24万元、区级178. 44万元,部门自筹998. 35万元。

(1)解决农村特困无房户和受灾群众住房:资金安排5 9. 5万元,部门自筹5 9. 5万元。

(2)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安置:资金安排40万元,上级补助40万元。

(3)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廉租住房建设(按204套计算)资金安排1500万元,其中市级补助750万元,部门自筹750万元;实施廉租住房补贴资金安排68. 53万元,区级24万元,部门自筹44. 53万。

(4)农户新建沼气池:资金安排372万元,其中上级补助253.4万元,区级118. 6万元。

(5)广播电视“村村通”:资金安排96万元,其中上级补助35. 84万元,区级35. 84万元,部门自筹24. 32万元。

(6)社区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安排126万元,其中上级补助6万元,部门自筹120万元    (7)宝鼎煤矿采空沉陷区困难移民安置:资金安排600万元,上级补助600万元。

7.道路畅通工程

资金安排合计1733万元,其中:上级补助1075万元、区级199万元、部门自筹94万元、乡村自筹365万元。

(1)通乡公路:资金安排1052万元,其中:上级补助612万元,区级120万元,部门自筹90万元,乡镇自筹230万元。

(2)通村公路:资金安排556万元,其中:上级补助372万元、区级79万元,乡镇自筹105万元。

(3)整治公路危病桥:资金安排8万元,上级补助4万元,部门自筹4万元。

(4)乡镇客运点建设:资金安排50万元,上级补助20万元、乡镇自筹30万元。

(5)乡村机耕道建设:资金安排69万元,上级补助67万元。

8、环境治理工程

资金安排合计4291. 94万元,其中:上级补助4055. 92万元、区级29. 8万元,部门自筹206. 22万元。

(1)生态环境保护行动:资金安排16万元,上级补助10万元,部门自筹6万元。

(2)启动省级村庄人居环境治理试点:资金安排50万元,省级补助20万元,市级补助15万,部门自筹15万元。

(3)改造中低产田:资金安排744万元,其中:上级补助719. 2万元、区级24. 8万元。

(4)天然林保护:资金安排2161. 56万元,上级补助2161. 56万元。

(5)解决农村人口饮水安全:资金安排679.66“万元,其中:中央补助399. 44万元、市级补助130万元,区级5万元,部门自筹145. 22万元。

(6)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资金安排25万元,上级补助25万元。

(7)实施土地开发:资金安排575. 72万元,上级补助575. 72万元。

(8)淘汰落后生产能力:资金安排40万元,部门自筹40万元

(二)区本级民生工程为民办实事12件资金安排

区本级民生工程为民办实事12件资金安排合计4419. 3万元,其中:上级补助2493. 4万元、区级613. 4万元、部门自筹1312. 5万元(部门筹集资金包括争取上级的计划外专项资金、区级超收安排、乡镇投入、部门自筹的其他资金)。

1、农村数字电视无线覆盖工作:资金安排50万元,部门自筹50万元

2、退耕还林地区基本口粮田建设:资金安排240万元,上级补助240万元。

3、以工代贩县乡村公路建设:资金安排100万元,上级补助100万元。

4、喻家坪地区地质灾害环境治理工项目一期工程:资金安排2200万元,其中上级补助1850万元,部门自筹350万元。

5、核桃经济林建设:资金安排60万元,上级补助60万元。

6、创省级示范高中:大河中学学生公寓、学生食堂、田径运动场房屋建设、设施购置工作、大河中学科技图书馆:资金安排1200万元,其中上级补助200万元,区级530万元,部门自筹470万元。

7、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资金安排410万元,部门自筹410万元;乡镇便民惠民服务中心建设:资金安排79万元,其中上级补助14万元,区级65万元。

8、计划生育惠民服务工作,新婚优生健康免费服务:资金安排9万元,部门自筹9万元长效避孕节育措施奖励:资金安排27万元,其中上级补助13. 5万元,部门自筹13. 5万元。

9、加强困难(老)党员帮扶:资金安排10万元,区级10万元;

困难职工帮扶:资金安排28万元,其中上级补助10万元,区级8万元,其他资金10万元。

10、残疾人帮扶工作:资金安排6. 3万元

其中轮椅捐赠:资金安排1. 6万元,上级补助1. 6万元脑瘫儿童康复:资金安排1. 7万元,上级补助1. 7万元肢残儿童矫治手术:资金安排3万元,其中上级补助2. 6万元,区级0. 4万元。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

各乡镇、街道、区属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实施民生工程是落实党的十七大提出的“五有”目标的具体实践,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更加注重解决民生问题的具体体现,是对“惠民行动”的深化、拓展和延伸全区上下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加强领导,把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抓好民生工程的实施工作,在项目安排、资金筹措、组织管理、公共服务等方面优先保证民生工程所需对分解下达的民生工程目标,要统筹安排,细化责任,制定措施,科学安排好工作进度,确保民生工程保质保量地按期完成。

(二)落实责任,明确任务

启动实施民生工程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开展,由区委书记赵忠义任第一组长,区长陈可红任组长,对实施民生工程负总责;区委、区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直接负责民生工程的组织实施;区民生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政府目标督查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区民生工程的实施和推进原“仁和区实施惠民行动协调小组”更名为“仁和区实施民生工程协调小组”,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并分别设立规划协调组(区发改局、区财政局)、资金平衡组(区财政局、区发改局)、督导检查组(区委目标督查办公室、区政府目标督查办公室)、信息联络组(区委目标督查办公室、区政府目标督查办公室)、宣传报道组(区委宣传部、区广电局)、监察审计组(区监察局、区审计局),分别负责抓好民生工程涉及的项目、资金、督导、信息、宣传、监察审计等工作,日常联络和综合工作由区政府目标督查办公室承担同时,建立民生工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分析研究项目实施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各乡镇、街道、区属各部门是实施民生工程的责任主体、实施主体要按照区委、区政府的要求,在总结2007年“惠民行动”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制定更加具体完善的工作方案,将分解下达的民生工程各项任务统筹安排、周密部署、细化责任、按期推进,做到组织措施落实、目标责任落实、项目资金落实、时间进度落实,确保民生工作有序实施。

各乡镇、街道、区属各部门要结合本部门的实际情况,明确民生工程的组织保障、协调机构和资金配套等工作,将民生工程各项任务分解落实到村组,将政策、项目、资金、责任明确到社区、村组,落实到人头,确保民生工程落到实处,惠及群众。

区属有关部门是实施民生工程的责任主体、工作主体部门主要领导为本单位承担民生工程项目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抓好由本单位承担的民生工程项目年度工作目标的制定和资金落实要科学制定各单项目标的具体实施方案,层层落实责任,负责抓好项目的组织规划、指导协调、监管督导等工作涉及多个单位共同承担的项目,由责任单位中排名第一的单位负责牵头做好项目执行情况的信息收集、情况汇总、组织督导等工作在民生工程实施过程中,各乡镇、街办、区属各部门之间要通力协作,切实履行职责,强化组织协调,优化资源配置,形成合力,扎实推进民生工程的顺利实施。

(三)深入宣传,营造氛围

区委宣传部、区广电局等单位要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切实加大对民生工程的宣传力度以“关注民生,改善民生,构建和谐仁和’,为主题,紧紧围绕实施就业促进工程、扶贫解困工程、教育助学工程、社会保障工程、医疗卫生工程、百姓安居工程、道路畅通工程、环境治理工程等,开设民生工程专题或专栏,及时宣传报道实施民生工程的重大意义、具体举措、典型经验等积极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关心、支持民生工程,营造全社会齐抓共管、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各乡镇、街道、区属各部门要利用会议、走访座谈、印发宣传资料、办橱窗板报等多种形式,深入开展宣传工作,让群众了解民生工程的内容和政策,扩大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主动接受群众监督,确保承诺兑现、取信于民。

(四)整合资源,加大投入

要统筹规划民生工程实施项目,优化项目构成,科学合理地筹措、调度和平衡区级财政资金,拓宽资金来源,落实配套资金,确保项目计划落实要加大财政投入,充分发挥区级财政经费保障的主渠道作用,按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将民生工程项目纳入项目库,实行项目预算管理按照“党委领导、政府组织、多元投入、用足政策、争取扶持”的原则,相关部门要想方设法,多渠道积极筹措项目资金,要用有限的政府资金,做好增量、盘活存量,更要激发群众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其主体作用同时,要有条件地引入市场机制,区属有关部门要积极向上争取项目和资金支持,用社会资源弥补财政资金的不足,放大财政资金效能要建立起稳定的财政投入增长机制,加大支出结构调整力度,将新增财政主要用于改善民生方面的支出,提高民生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并切实予以保障。

(五)强化管理,全面推进

区委、区政府将把实施民生工程作为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纳入对各乡镇、街道、区属各部门的目标管理,加大分值权重,做到目标具体、任务明确、层层分解、落实到位区委目标督查办公室、区政府目标督查办公室要落实目标责任,加强过程监控、进行跟踪管理、严格目标考核要加强对民生工程实施情况的督导检查,突出针对性,增强实效性既要注重面上督导,又要突出对薄弱环节的督导;既要坚持跟踪督导,又要注重阶段性督导在督导中主动帮助基层出主意、想办法,解决实际问题,通过督导推动工作的全面落实要加强项目资金监管,对民生工程资金筹措、划拨、支付、使用等进行全程监督检查,确保项目资金按时、按要求落实到位要将实施民生工程情况按季通报,年终向区委、区政府报告年度目标完成情况,并向社会公布结果。各乡镇、街道、区属各部门要把群众对实施民生工程的满意度作为检验工作成效的根本标准,以项目为平台和载体,以群众受益为落脚点,注重工作实效,使各项民生政策真正落实到基层,惠及到群众同时,要强化对已建成项目的后期管理服务,构建项目管理的长效机制,确保民生工程项目建得好、用得好、效益好
中共攀枝花市仁和区委 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政府 主办
        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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