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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南山循环经济发展区管理委员会公开指南
www.screnhe.gov.cn   发布时间:2008-03-03 15:13:54    来源:   选择阅读字体:【 】   阅读次数:

  

 

为建立公正透明的管理体制,转变政府职能,更好地为公众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得政府信息服务,根据市政府的安排部署,结合发展区实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特编制本指南。

  一、管委会主动公开信息

  (一)主要内容。

  管委会办公室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下列管委会层面的主要信息:

  1、管委会及其工作机构的领导名单

  2、管委会工作机构及其主要职责

  3、管委会规章

   4、管委会重点工作

  5、管委会重要会议的主要内容

  6、关于发展区经济发展的主要数据

  7、管委会人事任免

  具体信息可参见管委会编制的《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

  (二)范围及时限

  《目录》作为主动公开信息范围的主要依据。《目录》将会根据信息产生的具体情况作不定期更新。

  本机关公开以上信息的时限为自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网站等形式予以主动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公开形式

  《目录》及攀枝花市仁和区南山循环经济发展区管理委员会主动公开信息采取网上公开的方式。网址为:http://www.screnhe.gov.cn/

  此外,本管委会还将采用以下辅助形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1、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公共媒体公开政府信息。

  2、召开新闻发布会等其它形式;

  二、依申请公开的有关事项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且涉及本管委会的政府信息,可以填写《攀枝花市仁和区南山循环经济发展区管理委员会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向本管委会提出申请。

  (一)受理申请机构

  本机关自200851日起正式受理攀枝花市仁和区南山循环经济发展区管理委员会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管委会办公室,办公地址为迤沙拉大道633号,办公时间为周一至周五:830-12001500-18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2321484

  传真号码:2321484

  通信地址:迤沙拉大道633号,攀枝花市仁和区南山循环经济发展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邮政编码:617000

  (二)申请的具体步骤

  1、提出申请

  申请人可以填写《申请表》提出申请。申请表应当填写完整、内容真实有效。《申请表》可从http://www.screnhe.gov.cn/下载或向管委会申请《申请表》。《申请表》复制有效。

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

个人提出申请时,请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请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以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2、递交申请

  申请人可以通过亲自到机关、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填写完整的《申请表》。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传真左上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邮件主题中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管委会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申请程序。

  申请的办理步骤

  1、审查

  管委会收到《申请表》后,对《申请表》进行审查。对于《申请表》填写不完整或未提供有效身份证明的申请,将要求补充或更正。

  2、答复

  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管委会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一)属于公开范围的,可以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二)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三)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或者该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的公开机关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四)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应当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

  (五)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中含有不应当公开的内容,但是能够作区分处理的,管委会应当向申请人提供可以公开的信息内容;

  (六)管委会认为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公开后可能损害第三方合法权益的,应当书面征求第三方的意见;第三方不同意公开的,不得公开。但是,管委会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应当予以公开,并将决定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和理由书面通知第三方。

  3、提供信息

  (一)管委会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提供政府信息的,应当当场提供;

  (二)管委会不能当场提供信息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管委会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本条规定的期限内。

  (三)管委会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当按照申请人要求的形式予以提供;无法按照申请人要求的形式提供的,可以通过安排申请人查阅相关资料、提供复制件或者其他适当形式提供。

  (四)管委会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除可以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外,不得收取其他费用。收费标准按照物价部门核准标准收取。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公民确有经济困难的,经本人申请、管委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审核同意,可以减免相关费用。

  申请公开管委会的公民存在阅读困难或者视听障碍的,管委会可以为其提供必要的帮助。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管委会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管委会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本指南将适时更新。

  附件:攀枝花市仁和区南山循环经济发展区管理委员会信息公开申请表:

  

 

 

 

 

附件:

攀枝花市仁和区南山循环经济发展区管理委员会信息公开申请表

申请人情况

公民

姓    *

 

 

身份证号码*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法人或其他组织

名    *

 

 

组织机构代码*

 

 

营业执照号码*

 

 

法人代表姓名*

 

 

联系人姓名*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所需信息情况

所需信息描述*

 

 

    本人(单位)承诺所填写内容真实有效。

    申请人签名或盖章*

 

 

所需信息用途

 

 

所需信息载体

□纸质    □其他      

 

获取信息方式

□自行领取  □邮寄   □阅看 

□其他

 

是否申请免除费用

□申请    □不申请

 

 

 

 

 

 

 

 

中共攀枝花市仁和区委 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政府 主办
        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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