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民生工程的工作目标
(一)扶贫解困工程
实施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按农村低保和“五保”人数计算,农村医疗年人均救助不低于95元;按城市低保人数计算,城市医疗年人均救助不低于90元;确保受灾群众及时得到救助,因灾倒塌房屋得到及时恢复重建;
(二)社会保障工程
把符合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城镇居民纳入低保,实施“应保尽保”,全市城镇低保累计月人均补助水平不低于112元,农村低保累计月人均补助不低于35元;把符合条件的五保供养对象全部纳入供养范围,在平地镇、总发乡新建、改扩建农村中心敬老院所2所,新增床位100张,全区五保供养对象集中供养率达55%以上;
(三)百姓安居工程
解决农村特困无房户和受灾群众住房困难70户;按照工作用房不低于200平方米,公共服务和活动场所面积不低于200平方米的标准,在前进镇、金江镇、大河中路街道完成3个社区的基础设施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