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和区大龙潭乡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本乡掌握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凡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均予以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机关编制了《大龙潭乡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
《指南》将根据情况及时更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仁和区政府网站上查阅《指南》。
一、 主动公开
1、公开范围
本乡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乡编制的《大龙潭乡政务公开内容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仁和区政府公众网页上查阅《目录》。
2、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本乡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形式(网址为http://www.screnhe.gov.cn),此外,通过公告栏、便民手册等方式公布。
3、公开时限
各类应公开的政府信息产生后,本机关将尽快予以公开。公开的信息时限见《大龙潭乡政务公开内容目录》。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乡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
1、受理机构
本乡自2008年2月起正式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仁和区大龙潭乡党政办公室,接受申请地址为四川省攀枝花市仁和区大龙潭乡,邮编为617061,接受申请时间为每个工作日的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00,联系电话:0812-2820116,传真0812-2820116。
2、提出申请
向本乡提出申请的,请填写《仁和区大龙潭乡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样本见附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复制有效,可以在受理申请地点领取,也可以在仁和区政府网站上下载。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乡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一)信函、电报、传真申请。
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二)当面申请。
申请人可以到受理地点当场提出申请。
申请人申请获取不属于本乡义务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应当持有效身份证,当面向本乡提交书面申请。
3、申请处理
本乡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乡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乡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该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本乡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流程参见下图: 
仁和区大龙潭乡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申请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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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 请 人 信 息 |
公 民 |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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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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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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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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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 人 或 其 他 组 织 |
名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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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机构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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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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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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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人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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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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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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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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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 需 信 息 概 况 |
所需信息描述*:
本人(单位)承诺所填写内容真实有效。
申请人签名或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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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信息的用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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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信息载体 |
□纸质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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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信息方式 |
□自行领取 □邮寄 □阅看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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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申请免除费用 |
□申请 □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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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有*标志的项目为必须项目。申请表应填写完整、内容真实有效。
2、个人提出申请时,请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请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以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3、申请人根据攀枝花市有关规定属于低收入者的,如需免除费用,须在本表中提出,并同时提供相关证明。
4、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