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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能
www.screnhe.gov.cn   发布时间:2008-02-21 13:05:08    来源:   选择阅读字体:【 】   阅读次数: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不公开理由: 内容描述: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公开程序:本单位内审核后公开
责任部门: 附件:
 

2005年,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攀枝花市仁和区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的精神(攀仁委[2005]41号),设置攀枝花市仁和区财政局,区财政局主管全区财政收支、财税政策、国有资产管理、世界银行贷款的利用和管理、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和资金管理,实施财政监督的区政府工作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

1、拟定和执行仁和区财政分配政策和财政改革方案;负责全区财税工作的协调和全区金融部门协调;参与宏观经济分析,预测和全区重大宏观经济政策的制定;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经济调控和综合平衡全区财力的建议;制定构建地方公共财政体系的政策、制度,指导全区乡(镇)、街道等财政所,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乡(镇)会计核算的财政工作。

2、编制年度区级预算草案并组织实施;受区政府委托,向全区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拟定财政税收计划;管理区级各项收入,预算外资金(包括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及财政专户;核定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体制;制定和规范各项财政收支的具体办法。

3、联系协调与国税、地税等部门的税收业务工作;组织税收政策的核查;督促和检查全区财政系统贯彻执行国家的方针政策,统筹协调财政信贷资金筹措工作;提出对全区财政影响较大的临时特案减免的建议;拟定和审议国家授权的地方税减免规定和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监督各类税收减免规定和有关税款退库及提退事项。

4、管理区级财政公共支出;贯彻执行《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行政单位财务规则》;拟定和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制定需要全区统一的有关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管理全区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收支计划和有关国际收支事项;执行并实施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

5、贯彻执行社会保障资金财务管理制度,管理区级政府的社会保障支出,组织实施对社会保障资金使用的财政监督;参与研究,拟定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以及区级医疗保险的政策。

6、拟定和执行国有资产管理的政策法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组织实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及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的清产核资和绩效评价工作;组织实施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及企业国有产权界定,转让工作,监缴国有资产收益;负责国有资产产权及城镇集体企业资产的统计分析;指导和监督行政事业单位,国有和集体企业资产和产权界定及清查登记工作;指导和监督办理执行《企业财务通则》和相关财务会计制度。

7、管理和监督财政性经济发展支出,区级财政安排的经贸,农业支出,挖潜改造支出,科技支出以及区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资金;审查财政性基本建设投资资金的概、预、决(结)算。

8、管理全区会计工作;贯彻实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会计法律、法规和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管理会计专业技术职称工作;负责会计委派制度的试点;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清理整顿鉴证类中介机构。

9、负责全区财政监督检查工作;监督执行财税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检查并反映财政收支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管理的政策建议;依法查处违反财经纪律案件。

10、负责全区各乡(镇)、街办财政所的人、财、物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财政业务和人员继续教育;负责财政信息和财政宣传工作。

11、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根据财政局的职责,局机关内设8个职能科(室)。

1、办公室:其主要职责是:处理局机关日常政务;综合管理机关党务工作;负责有关重要会议的组织;起草有关重要报告和文件;负责财政信息;搞好财政的新闻宣传工作;负责文电、机要、档案、督查督办、保密、保卫及机关财务、车辆管理和后勤事务工作;负责全区财政系统人员的考核、机构编制,人事劳动工资;负责精神文明建设、思想政治、教育宣传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实施职工教育培训规划,管理财政系统人事档案;负责廉政监督,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预算、国库与投资科:其主要职责是:编制并调整区本级年度财政预算草案;负责管理区级财政专资金项目库;审定各部门预算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标准和定额;审查和批复部门预算;编制区级预算外资金收支计划;负责全区财政收支平衡;提出增收节支和平衡财政收支的政策措施和建议;汇总年度地方预决算;办理市与县(区)的财政结算事宜;执行金库管理制度,拟定补充规定和实施意见;负责财政资金调度,办理预算外资金收支结算划拨;跟踪分析区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管理预算外资金和国债转贷资金专户;编制区级财政总决算,统一管理区级财政银行开户;研究和推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拟定和执行政府采购政策监督,管理政府采购工作;负责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的制定和实施,管理预算外基本建设资金财政性投资项目概、预、决算的评审工作。

3、行政、科教与社会保障科:其主要职责是:制定行政性和事业性经费的财务管理制度,牵头贯彻执行《行政单位财务规则》和《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参与制定分管部门和单位的经费开支标准和定额的建议;参与研究并提出下年度预算编制需考虑的因素,安排重点支出序列;审核分管部门年度经费预算建议,组织预算的执行;对部门、单位财政运行和预算执行情况实施监督,考核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审核分管部门和单位的财务决算;参与研究制定区域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的政策和措施;参与编制区级社会保障预算草案和相关资金的分配。

4、农业科:主要职责是:管理财政支农资金,专项贷款贴息等政策性支出;指导农业企业事业单位财务;参与财政支农项目的编制和申报工作;监督管理和分配财政支农资金,财政扶贫资金和重要救灾防灾资金。

5、综合与非税收入管理科:其主要职责是:拟定财力综合平衡方案;预测全区经济运行形势及对财政收支的影响,提出调整财政经济政策的可行性意见和建议;拟定预算资金管理政策及规章制度;负责区域性和区级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基金等立项的审核转报工作参与收费标准的确定;负责综合性财政统计和分析工作;管理并按规定处置,上缴罚没物资和其他公物;统一监督和管理区域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政府基金及其他非税收入票据,检查指导收费票据使用情况;执行非税收入管理政策;负责区级非税收入的监收和监交入库。

6、财税法规与会计管理科:其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各项税收政策监督检查税收政策的贯彻执行情况;开展税收调查,监督税减免和提退事项;贯彻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法律、法规、准则和制度,提出会计改革的政策建议;组织和管理区域会计人员业务培训工作;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工作;负责会计委派制试点工作;负责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机构的清理整顿工作。

7、经济建设与企业金融科(含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其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企业财务通则》中资产管理的政策制度,组织实施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界定,登记和转让;负责区级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工作,编制国有资产预算草案,监缴国有资产收益;办理区级企业亏损补贴,税收返还和监缴区级国有资产权益的具体工作;管理区级中小企业科技创新资金;参与国有企业租赁、拍卖兼并,破产和组建企业集团,实施股份制改革,制定和实施相应的财务管理制度;管理粮食等专项储备资金,管理粮食资金和风险基金,粮油、肉食价差补贴等专项补贴;分配和监管区级技改资金,工业发展基金,中小企业贷款担保资金,贷款贴息资金及其他资金,贯彻执行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机构的财务管理和国有资产管理政策制度;强化对地方金融机构的财务管理,日常财务活动的监督和检查,建立重要财务事项的备案和审批制度,促进地方金融产业发展掌握和了解地方政策性负债情况,拟定地方政策性债务政策和制度加强地方性债务监管;执行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非贸易外汇管理制度和开支标准;管理区级外事经费;负责政府外债资金的使用和监管,建立偿债机制;负责管理各项外经外贸专项资金。受区国资管理委员会的委托,贯彻执行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区国资委的决议、决定,办理交办的具体工作;监督国有资产管理法规和制度的执行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负责提出国有资产管理重大事项的议案和报告;协调处理国有资产管理重大事项的议案和报告;协调处理国有资产管理的重大事项;组织国有资产结构调整,审核跨行业,地区国有资产的变动和划转事宜;负责国有资产收益进行跟踪监管;代行仁和区人民政府授权投资机构的职责,协调金融工作。

中共攀枝花市仁和区委 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政府 主办
        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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