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攀枝花市仁和区大龙潭乡的仁和区大龙潭乡、裕民村宣传文化中心综合楼建设工程,已由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政府批准建设。现攀枝花市仁和区政府采购中心受仁和区大龙潭彝族乡人民政府委托,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竞争性谈判(二轮谈判)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1.招标编号:攀仁采购〔2008〕004号
项目名称:攀枝花市仁和区大龙潭乡、裕民村宣传文化中心综合楼建设工程
招标方式:竞争性谈判(二轮谈判)
招标人(业主):攀枝花市仁和区大龙潭彝族乡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攀枝花市仁和区政府采购中心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情况为:
(1) 工程项目的性质规模:仁和区大龙潭乡、裕民村宣传文化中心综合楼为三层,框架结构,建筑面积708.90平方米;建筑按三类建筑设计,七度抗震设防,耐火等级为二级,使用年限50年;工程包括装饰工程。建筑施工以施工设计图中“建筑施工图设计说明”为准。
(2) 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区财政专项资金,资金已到位
工程最高限价为:RMB60万元,本项目不设预留金
付款方式:项目建设资金采取三次拨付。基础工程完成并通过检查验收后,由业主方拨付30%;工程主体完工,完成装饰装修并通过检查验收后,由业主方拨付50%;工程竣工验收资资料经区审计局审核通过后,由业主方拨付20%(业主方可扣除工程总投资的3%作为质保金)。
(4)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的所有项目
(5) 工程建设地点:仁和区仁和区大龙潭乡、裕民村
(6)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合格标准;
(7) 计划开工日期为2008年1月15日,竣工日期为2008年4月23日,工期100日历天。
3.本工程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和具有合同履行能力的企业参加招标工程项目的投标。
4.本工程要求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凡具备上述资格条件并对本工程感兴趣的投标人,请携带①单位介绍信原件;②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只授权办理项目报名事宜);③ 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出示原件):④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⑤资质证书复印件;⑥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等证明文件(以上证明文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到本公告所附招标代理人处购买招标文件和其他相关资料。时间为北京时间2008年1月2日至2008年 1月4日,每天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30分至17时3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5.每份招标文件费用为人民币贰百元,图纸、清单由招标人提供,费用另计,该费用无论中标与否不予退回。
6.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万元,在报名时以现金方式提交招标代理机构处,过期不再受理。
7.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08年1月10日上午9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为攀枝花市仁和区政府采购中心二会议室。
8.投标人的法定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开标会。
9、现场考察和标前答疑
现场考察:本项目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由投标人自行考察现场。
标前答疑:请投标人于2008年1月6日下午17:00(北京时间)前对工程有关质疑向招标人进行询问,由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分别进行答疑,本标不组织统一答疑会。
10.本项目投标的其他有关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联系。
招 标 人:攀枝花市仁和区大龙潭彝族乡人民政府
办 公 地 址:攀枝花市仁和区大龙潭彝族乡
邮 政 编 码 :
联 系 人 :饶仁寿
联 系 电 话:2820116 13698218386
招标代理人:攀枝花市仁和区政府采购中心
办 公 地 址:攀枝花市仁和区仁和街口
邮 政 编 码:617061
联 系 人:蒲珊
联 系 电 话:0812—2911927
传 真:0812—2911926 日 期:2007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