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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www.screnhe.gov.cn   发布时间:2007-12-28 17:01:10    来源:   选择阅读字体:【 】   阅读次数:

  

 

 


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的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府各部门:

根据省委、市委关于实施“惠民行动”的要求和市政府《关于印发攀枝花市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攀府办〔200753号)文件精神,为确保仁和区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项目的顺利实施,经区政府研究决定,成立贫困残疾人家庭危房改造项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区残疾人危房改造工作进行指导、检查监督、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职责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名单

      刘亚玲     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    金学富     区残联理事长

王淑云     区人民政府办副主任

      赖忠能     区财政局局长

       区监察局局长

          王游国     区民政局局长

          石正东     区城乡建设局局长

                 区农牧局局长

          尹兴祥     区林业局局长

雷泽银     市国土资源局仁和分局局长

刘建含     区政府目标督查办主任           

    领导小组负责我区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项目的管理与实施,研究决定实施项目的重大事项,制定危房改造实施方案,落实危房改造资金,提出项目实施标准和验收标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残联,由金学富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工作。

二、各成员单位职责

(一)区残联:牵头残疾人危房改造工作,在全区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综合协调工作。指导各乡镇做好基础数据的调查核实工作,确定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的对象,督促、检查各乡镇残疾人危房改造的进展情况,积极争取危房改造资金和政策支持,充分调动社会力量支持,做好综合协调工作。

(二)区财政局:负责落实项目所需配套资金,做好项目资金的管理,根据危房改造工作进度安排改造资金,指导乡镇危房改造资金报账工作,加强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工作,并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一定的工作经费。

(三)区民政局: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确定残疾人贫困户的标准,从政策和资金方面参与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工作。按照有关程序规定对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户中符合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和农村五保供养条件的,给予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农村五保供养。特别贫困的残疾人危房改造户按照有关规定给予民政相关救助后,生活仍然困难的再给予临时救助。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中符合农村医疗救助条件的,由民政资助其参加新型合作医疗,享受有关待遇。

(四)市国土资源局仁和分局:负责办理和协助改造户确定建房地址,帮助新选址改造户落实宅基地,指导、协调改造户办理宅基地相关手续,并减免有关费用。

(五)区城乡建设局:负责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总体规化,从尊重民族习惯的角度出发,指导各乡镇完成设计方案及工程建设、监督房屋建筑质量、制订验收标准,并牵头负责验收工作。

(六)区林业局:负责向上级林业主管部门争取用材指标,保证残疾人危房改造的用材指标需要。认真做好监督核查工作,落实责任、增添措施、加强督察,确保改造工程中不出现毁林开垦、乱砍乱伐现象。

(七)区农牧局:将残疾人危房改造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有机结合起来,认真调查核实,摸清底数,协助残联,确定改造对象,积极向上级争取资金,支持残疾人危房改造项目,促进改造工程顺利进行。认真做好危房改造户的后续扶持工作,在新农村建设中将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户,作为重点扶持对象给予支持。

(八)区政府目标督查办:负责全区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项目的督查督办工作,并将乡镇残疾人危房改造项目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

(九)区监察局:负责全区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项目有关资金安全运行的监督检查工作。

 

 

 

二○○七年九月十三日

 

 

 

 

主题词:机构  残疾人  危房改造△  领导小组  通知                

  攀枝花市仁和区政府办公室     2007913日印        

中共攀枝花市仁和区委 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政府 主办
        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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