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仁和区2006年农村沼气建设国债项目领导小组和项目执行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府各部门:
根据川农业〔2006〕121号及攀农牧发〔2006〕49号文件精神,仁和区被国家农业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确定为2006年农村沼气建设国债项目县(区),同德等9个乡镇11个村被确定为项目区,以户为基本建设单元,以沼气建设为纽带,进行改厨、改圈、改厕。新建三结合户用沼气池1500 口,国债投资150万元。按照农业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农村沼气建设国债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及《四川省农村沼气建设国债项目技术要求》的文件精神和要求,为使我区能保质、保量、按期完成项目建设任务,顺利通过国家、省、市对我区项目的验收,使其发挥应有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经区政府研究,决定成立仁和区2006年农村沼气建设国债项目领导小组和执行小组。现将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一、 项目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李绍华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陈 林 区农牧局局长
赖忠能 区财政局局长
吕小平 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成 员:王春林 区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陈公林 区财政局副局长
王 林 区能源办主任
李天才 平地镇镇长
杜海洋 大田镇镇长
卢国俊 啊喇乡乡长
张云富 大龙潭乡乡长
温 洮 总发乡乡长
高忠云 务本乡乡长
秦福贵 布德镇镇长
陈世军 同德镇镇长
寸泽坤 福田镇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农村能源办,由王林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事务的协调处理。
二、 项目执行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王 林 区能源办主任
副组长:王朝兵 区能源办副主任
成 员:赵德荣 区能源办工作人员
王恩贵 区能源办工作人员
任 娟 区能源办工作人员
郑世芬 区能源办工作人员
三、工作要求
各项目乡镇在接到通知后,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并上报区项目领导小组和区项目执行小组。
二○○七年一月二十九日
主题词:国债项目 领导机构 通知
抄 送: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农牧局,市农村能源办,区委办,
区人大办,区政协办,区纪委
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7年1月29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