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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8年春节放假安排的通知
www.screnhe.gov.cn   发布时间:2008-01-31 11:04:55    来源:   选择阅读字体:【 】   阅读次数:

  

 

乡镇人民政府,区府各部门,街办,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08年部分节假日安排通知》,今年春节放假安排如下:

2612日(农历除夕至正月初六)放假,共7天。其中,26日(除夕)、27日(春节)、28日(正月初二)为法定节假日,29日(星期六)、210日(星期日)照常公休,22日(星期六)、23日(星期日)两个公休日调至211日(星期一)、212日(星期二),22日(星期六)、23日(星期日)上班。

各单位、各部门在节假日期间,要切实加强值班和领导带班,注意防火防盗,做好卫生防疫和安全保密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度过欢乐祥和的节日;不得铺张浪费,不得借机组织公款旅游活动。

   

二○○八年一月三十日

抄送:区委办,区人大办,区政协办,区纪委,区人武部。
中共攀枝花市仁和区委 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政府 主办
        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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