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政府文件
攀仁府〔2008〕14号
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仁和区2008年消防工作实施意见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府各部门,街办,各企事业单位:
现将《仁和区关于2008年消防工作的实施意见》印发你们,请结合自身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ОО八年三月五日
仁和区关于2008年消防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决定》,建立完善消防安全责任体系,大力推进以消防宣传“五进”工作,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普查整治,着力解决一批影响广大群众生产、生活的重点、难点、焦点问题,逐步建立完善火灾隐患整改长效机制,不断提升消防队伍正规化建设水平、提升消防工作社会化水平、提升城市防控火灾的能力,努力实现降低“火灾起数、伤亡人数、财产损失”的工作目标,特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奋斗目标
2008年是奥运之年和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全区的消防工作要始终把握“坚持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关注民生民安”的形势任务,继续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着眼于促进经济建设和维护社会稳定大局,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积极探索和建立消防工作新机制,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大力推进消防宣传“五进”工作,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普查整治,逐步建立完善火灾隐患整改长效机制,不断提高抗御火灾的综合能力,努力实现消防队伍壮大、消防保障有力、全民消防素质显著提高、无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工作目标。
二、主要工作
(一)认清形势,提高认识,进一步完善消防安全责任体系
消防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责任重于泰山。各乡镇、街办、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到做好消防工作的重要意义和作用,以对党对国家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从提高执政能力的高度,认真分析查找消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尤其对可能影响社会公共安全的重大消防问题,一定要查清形成原因、整改难点和关键环节,及时采取果断措施予以解决。要深入贯彻公安部、监察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的若干意见》有关精神,不断完善消防安全责任体系。今年,区政府继续与各乡镇、街办、部门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进一步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并纳入领导干部任期和年度目标考核范围。各乡镇、街办、部门要切实履行对消防工作的领导职能,把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和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部署,切实保障消防工作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协调。要在与区政府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的基础上,把消防工作责任细化到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做到消防工作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安监、公安、监察、工会、经商、工商、建设、教育、文体、卫生等部门要按照公安部、监察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的若干意见》有关精神,认真履行消防工作职责,加强对职责范围内的消防安全工作的督促指导,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各企事业单位要增强消防安全主体意识,依法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制度,落实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努力形成消防安全自我管理、自我检查、自我整改的良性管理机制。
(二) 继续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建立和完善火灾隐患整治长效机制
为继续深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将建立隐患查处公示、公告制度,对存在火灾隐患逾期不予整改的单位和场所,及时向社会公布、公告,并建立隐患整改档案,对重大火灾隐患和遗留“老大难”火灾隐患实行全程跟踪整治。同时,还将建立行业和部门火灾隐患整治联席会议制度,以统一认识,形成合力,力争最短时间内形成对火灾隐患整治的高压态势,打好围剿火灾隐患歼灭战。各乡镇、街办、部门要认真分析本辖区、本行业、本系统的消防安全工作现状,加大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对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督促及时整改。对一时不能整改的,要明确整改时限、整改责任人,并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对该停产停业整改的,要坚决停下来。对严重危及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要实行挂牌整治。对不具备经营条件的单位和场所,经商、工商、文体等部门要坚决依法取缔其经营资格,决不能姑息迁就,养患成灾。
(三)抓好重点消防安全保卫工作,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要继续把党委、政府机关、高层建筑、地下工程、重要物资仓库、易燃易爆场所、公众聚集场所等作为消防工作的重点,加大工作力度和各项防范措施的落实,尤其是对影剧院、宾馆饭店、商场市场、超市、医院、寄宿制幼儿园、学校等人员聚集场所和易燃易爆场所,继续开展专项整治工作,防止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发生。要通过专项整治,着力解决消防安全责任制不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消防通道不畅、内部消防设施器材尤其是自动消防设施维护管理不到位、违章进行易可燃装修等问题,以确保安全。要加强重大节日及重大活动的消防保卫工作,认真制定各专项活动保卫方案,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对举办的具有火灾危险性的大型群众性庆典活动,主办单位要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落实消防安全措施,并向公安消防部门申报消防安全检查,在消防安全检查合格后,方可举办。各乡镇、街办、部门要切实按照旱季防火工作部署,周密安排,广泛动员,深入开展旱季防火工作,为保持全区全年火灾形势稳定打下基础。
(四) 加强农村消防工作
要紧密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依托各乡镇人民政府、公安派出所和农村基层组织,以中坝乡农村消防工作为样板,建立和完善农村消防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各项防火安全制度,落实农村防火安全责任。要结合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对农村消防工作的投入,加强农村灭火救援器材、消防水源、消防车通道等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发展农村义务消防组织,构成农村消防群防群治网络,提高广大农村自防自救能力。
(五)以消防宣传“五进”工作为突破口,不断强化社会消防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消防安全素质
消防宣传教育是动员全民参与消防工作的有效形式,必须持之以恒,常抓不懈。一是要着力抓好消防宣传“五进”工作。消防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景区”工作是新时期消防宣传教育专群结合的新思路、新途径,各单位一定要将其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消防宣传的主要工作,结合各自实际,进行专题研究,制定周密方案,切实抓紧抓好抓出实效。今年要在已经选取的大河中路街办中路社区、大河中学、荣鑫油漆厂和中坝乡作为消防宣传“五进”工作试点的基础上,进一步总结成功经验,进行全面推广,使我区消防宣传“五进”工作普及率达到90%以上,有效拓宽消防宣传的覆盖面,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进程。二是要抓好经常性消防宣传教育。在宣传形式上,力求有新突破。既要有固定阵地,又要有流动宣传,既要利用报纸电视,又要发掘网络资源,广开渠道,多头并进。在宣传手段上,力求有所创新。要区别宣传对象的不同,采取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大力普及消防常识。在宣传内容上,力求有新变化。多宣传一些贴近工作、贴近学习、贴近生活的消防常识和自防自救的基本知识,并利用典型的火灾案例进行消防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增强针对性、实效性。三是要抓好“119”消防宣传日和火灾多发季节、重大节日期间的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动员发动群众自觉参与消防工作。四是要抓好社会消防培训。今年还将定期对建筑工程设计、施工人员,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从业人员,公共聚集场所工作人员等重点岗位人员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切实提高全区消防安全意识,从而为增强全社会防灾抗灾综合能力奠定坚实的基础。
(六)加大消防行政执法力度,依法查处消防违法行为
公安消防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加大消防监督执法力度。要加大对高层建筑、地下工程、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等重点部位,以及关系国计民生的粮、油、水、电、气等场所的消防检查力度,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责令限期整改。对依法应予处罚的消防违章行为,要坚决予以处罚。对确因客观原因不能整改,经安全评估确认一旦发生火灾将会造成群死群伤严重后果的,要采取果断措施,该查封的要坚决予以查封。对逾期未改或因整改不力而发生火灾的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和有关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切实维护消防行政执法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七)加大对消防工作的投入,不断改善消防安全环境,提高城市抗御火灾的综合能力
要进一步加大消防站、消防给水、消防通信等城市公共消防基础设施的规划和建设力度。城市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既是城市防灾抗灾能力的综合反映,更是现代城市文明程度的标志之一。要按照“老帐快补,新帐不欠”的原则,进一步加快城市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切实改善我区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滞后于经济发展的现状。要进一步加大对消防部队建设、个人防护装备等方面的投入,切实解决消防部队在执勤备战、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真正发挥消防部队在消防工作中主力军的作用。各企业事业单位要针对各自实际,找准消防工作的薄弱环节,在火灾隐患整改、落实防范措施、加强自防自救组织建设等方面,加大人力、物力、财力的投入,不断改善消防安全环境。
(八)加强消防队伍建设,切实提高灭火和抢险救援能力
要进一步加强公安消防队伍力量建设,积极整合消防资源,充分发挥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的作用,确保一旦发生火灾能快速反应,形成整体联动。公安消防部队要加强队伍管理与建设,要立足于现代条件下各类特殊火灾的扑救,围绕“打赢”目标,着力抓好“六熟悉”、实战演练和技(战)术研究,特别要针对高层建筑、地下工程和石油化工企业等难点问题,深入开展技战术研究和探索,不断提高打大仗、打恶仗和完成急、难、险、重任务的能力,全力遏止重特大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地保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维护我区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做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