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政府文件
攀仁府函〔2008〕10号
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政府
关于报送道路扬尘污染整治方案的函
按照市创模办《关于印发城市扬尘污染专项整治行动计划的通知》(攀创模办〔2008〕4号)的要求,根据攀交函〔2008〕12号文件精神,区政府针对辖区所管养道路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市委、市政府创模工作动员会精神,围绕发展和为民两大主题,以创建环境保护模范城市为载体,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加强辖区道路扬尘污染整治,加强管理力度,努力推动全区环境保护工作上新的台阶,为又好又快发展提供环境保障。
二、工作目标
以成功创建四川省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扎实推进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为工作目标,在全区范围内,集中开展道路扬尘污染专项整治,确保创模成功。
三、组织领导
为圆满完成市创模指挥部下达的道路扬尘污染整治目标任务,切实落实各项整治措施,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我区成立了道路扬尘污染专项整治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李绍华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聂 建 公安仁和区分局局长
王恩和 区交通局局长
成 员:张 杰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赖忠能 区财政局局长
王春林 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游明甫 区城管局局长
石正东 区建设局局长
王西成 区环保局局长
包汉明 区交通局副局长
张怀邦 区环保局副局长
李声强 大河中路街办主任
高忠云 仁和镇镇长
邓 杰 前进镇镇长
寸泽坤 金江镇镇长
杨成东 务本乡乡长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区交通局,办公室主任由王恩和同志兼任,包汉明同志负责日常事务。
四、工作措施
(一)设置检查点
根据仁和区所管养道路较为分散,部份道路离城区较近的特点,在小大路、五摩路、金五路、红兰路等离城区较近的地段设置抛洒、扬尘污染治理点。同时结合治超工作,让超限、抛洒、扬尘治理在源头上得到控制。
(二)人员及设备配备
在扬尘污染整治中,以区交通局执法人员为主,抽调城管、环保、乡镇的有关人员组成联合执法组,配备必要的检测设备,采取流动与固定相结合的方法,让所管养道路随时处于监控状态。
(三)采取措施
1、利用现有的超限检测设备,对超限车辆严格遵循卸货通行、篷布遮挡完好放行的原则,确保道路上无抛洒、无扬尘污染。同时各养护道班加强道路的保洁工作,确保道路的整洁、畅通。
2、对城区建筑工地进行重点监控,不符合要求的运输车辆不准上路,所有建筑工地进出路面必须硬化。
3、建筑材料堆放场周围必须修建围墙,并搭蓬或表面覆盖。
4、运货车辆必须加蓬加盖,另外监测点周边,包括大河南路、老街至邮电局路口段、联通桥、宝兴街、步行街、仁和街、渡仁西线从攀西建材城到中坝加油站必须每天至少洒水三次,并进行喷雾。其余城区道路每天洒水两次。
五、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08年2月)
完成专项整治前期部署和宣传动员等各项准备工作。
(二)攻坚阶段(2008年3月—8月)
组织实施专项整治行动,完成各项整治任务;完成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做好迎检准备。
(三)巩固提高阶段(2008年9月后)
对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形成长效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创建四川省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并对专项整治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和目标。各乡镇和区府相关部门必须高度重视,从讲政治的高度,加强对道路扬尘污染专项整治的组织领导,打好此次攻坚战。
(二)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各乡镇和区府相关部门是专项整治的主体,要针对每条道路制定相应的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明确整治重点,落实攻坚措施,整治工作中要留下文字、影像等资料,建立好整治工作档案。
(三)加强宣传,畅通信息
各乡镇和区府相关部门要积极与区广电局联系,大力宣传专项整治成果,对典型案例予以曝光,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和参与监督的良好氛围。
二OO八年二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交通 环保 方案 函
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2月21日印